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河北省卫生厅关于印发《河北省卫生厅省本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办法》的通知

  --严格预算,规范支出。贯彻节俭理财理念,精打细算,厉行节约,遵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财务规章制度及有关费用开支范围和标准,做到支出按预算,用款按计划,管理按权限。

  --注重效益,加强监督。专项资金的执行和完成结果实行全过程监督和追踪问效;强化对专项资金使用结果的绩效考评。

  第五条 省卫生厅规划财务处对专项资金实行统一管理。根据卫生事业发展规划和预算安排,在分管财务工作的厅长领导下,负责专项资金预算的汇总、编制、审核、报送及分配、下达;负责建立专项资金项目库,实行项目滚动管理和监督检查;负责专项资金决算的汇总、编报。

  省直各单位、各业务处室负责相关专项资金预算的具体编制和执行。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业务工作的厅长领导下,在规划财务处统一组织、指导下,省直各单位、各业务处室提出专项资金预算建议,按规定程序报审;按批准的预算执行,督促检查委托单位项目执行;组织绩效考评工作。各业务处室负责本处牵头的专项资金日常管理工作的协调,指定在职公务员负责专项资金的预算编制、执行和日常管理工作。省直各单位、各业务处室要定期向业务分管厅长汇报项目执行情况和资金使用情况,并及时将有关情况通报规划财务处。

第二章 预算编制

  第六条 专项资金预算按照国家和我省的有关政策、省级预算编制纲要、卫生事业中长期发展规划和省财政厅预算编制文件要求,在客观评价、总结上年度预算执行情况的基础上,结合预算年度卫生事业发展需求合理编制。

  第七条 专项资金预算实行项目库管理。建立省级卫生专项资金预算项目库,按照规范格式编制项目预算建议书,实行标准程序管理。坚持按统一标准进库,先进库再列预算的原则。不符合规定要求的项目,不能进入项目库、不能编入预算。

  专项资金项目的立项,应本着重点支出优先、集中财力办大事、零基预算、注重绩效的原则,统筹规划,突出重点,认真论证,合理排序,确保重点工作目标的实现。注意资源整合,充分发挥各业务处室、省直单位的优势与作用,设置综合项目,避免每一项具体工作都单设项目或重复设置,提高专项资金的整体使用效益。申请项目要理由充分,测算有据,目标明确,内容具体,坚持实事求是和量力而行。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