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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是否能够聘任秘书技师的通知

云南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机关事业单位是否能够聘任秘书技师的通知
(云人工〔2007〕1号)


各州、市人事局,省直各部、委、办、厅、局:

  最近,有地方和部门询问,机关事业单位中是否可以评定秘书技师并聘任问题。经研究,根据国家有关政策规定,现答复如下:

  一、根据国家人事部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岗位等级规范和可评聘技师工种范围的规定,秘书不属于机关事业单位评聘技师资格的范围,因此,机关事业单位工勤人员既不能申报,也不能评审秘书技师任职资格,也不能聘任秘书技师职务。

  二、根据《关于机关事业单位工人技师职务聘任有关问题的通知》(云人工〔2005〕1号)精神,仅有技师任职资格未被聘任的人员,不得享受工人技师的工资福利待遇,各级人事部门不得兑现工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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