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工作安排
(一)动员部署阶段(7月20日前)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根据本方案要求,确定本地区整治重点,制定具体实施方案,全面完成环保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工作。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和实施方案于2008年7月20日前报送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二)调查摸底和集中整治阶段(7月20日-10月)
各县(市)人民政府、顶效开发区管委会要组织有关部门对县级以上集中式饮用水源保护区、污水处理厂及垃圾填埋场、重点流域和淘汰落后生产能力、工艺存在的环境问题进行集中整治,进行全面调查摸底,集中力量进行专项整治,严厉查处一批典型违法案件,严肃追究一批责任人。各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要将整治阶段查处情况分别于8月15日、9月15日和10月15日前报送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将适时对各地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督查。
(三)总结阶段(11月)
各县(市)、顶效开发区要认真总结专项行动的成效与不足,提出加强长效管理的措施,提交《2008年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总结》,于11月15日前报送州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室汇总上报省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办公。
附件2:
2008年全州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
健康环保专项行动领导小组名单
组 长:曾庆忠 州人民政府副州长
副组长:
肖祥斌 州人民政府副秘书长
陈荣鑫 州环境保护局局长
成 员:
李 杰 州发展和改革局局长
袁大江 州经济贸易局总工程师
罗祥龙 州监察局副局长
钟支琼 州司法局副局长
温安贵 州国土资源局总工程师
肖永璘 州建设局副局长
李本荣 州水利局副局长
陈先华 州环境保护局副局长
陈佩华 州煤炭局副局长
李祖胜 州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常务副局长
杨 枫 州黄金局副局长
杨传飞 州工商局副局长
帅志刚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副局长
刘 宁 兴义供电局
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州环境保护局,陈先华兼任办公室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