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省劳动和社会保障厅关于认真做好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的通知
(苏劳社[2008]46号)
各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
根据党中央、国务院和省委、省政府及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的统一部署,为进一步做好对地震灾区的就业援助工作,现就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有组织劳务输出有关事项专门通知如下:
一、高度重视,加强领导把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摆上重要位置
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有组织劳务输出是劳动保障系统贯彻中央、部、省关于做好抗震救灾对口支援工作部署要求的具体行动,是实施对口就业援助的重要内容,是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必须全力完成的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各地务必要高度重视,一丝不苟地做好贯彻落实工作。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参照政府对口支援的总体安排,确定我省重,点对口支援四川省绵竹市。为切实做好对口支援劳务输出工作,省厅实行统一扎口援助,把对口支援任务纳入年度就业工作目标,一并进行考核。各市要充分认识这项工作的重要意义,将其作为当前最紧迫的政治任务,摆在劳动保障工作的优先位置,迅速成立由一把手局长任组长、管局长任副组长、相关处室单位参加、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具体负责实施的领导小组,制定专门方案,明确专人负责,以对灾区人民的深厚感情和高度的政治责任感,切实把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有组织劳务输出工作做实、做细、做出成效,树立江苏劳动保障系统的良好形象。请各市于6月30日前将此项工作的负责人和联系人姓名、职务、联系方式(见附件l) 报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
二、深入宣传,广泛发动,保质保量采集就业岗位信息
根据抗震救灾对口就业援助方案(方案另行制定下发),未来三年我省将为对口支援的四川省绵竹市提供不少于,3.8万个就业岗位信息,2008 年提供不少于1.8万个就业岗位信息。各级公共就业管理服务机构要本着“长计划,短安排,分阶段实施”的原则,按照省厅下达的任务数(见附件2),认真收集和筛选一批适合受灾劳动者就业的岗位信息,详细填写《对口支援地震灾区有组织劳务对接就业岗位统计表》(见附件3)并于7 月31 日前报省劳动就业管理中心,其中5000个岗位务必于7 月4 日前上报。采集的就业岗位必须适合灾区劳动力的条件和特点,其中50%以.上岗位要面向普通劳动者,就业岗位一般月收入不得低于1200元,并免费提供食宿。各级劳动保障部门要坚持“宁缺勿滥”和“好中选优”的原则,认真把关,严格审核,深入企业实地考察,确保做到提供招聘信息的用人单位营业执照、法人代表登记证、税务登记证“三齐全”,承诺提供就业岗位的数量、要求、待遇“三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