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香格里拉东苑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的批复
(二○○五年九月二十七日 宁价房物字[2005]063号)
江苏金大地物业管理有限责任公司:
你公司《关于物业管理收费标准的请示》悉。根据《南京市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的有关规定,经研究,现就香格里拉东苑住宅小区前期物业管理收费问题批复如下:
一、 公共服务费试行收费标准:以每月每平方米(建筑面积)计算,有电梯住宅在1.2元内收取。非住宅用房收费标准由当事人协商确定。公共服务的内容按合同或业主公约约定实行。
二、 停车管理服务费收费标准:以每月每辆计算,小汽车地下车库业主共用车位停车为200元,业主专用车位停车为80元。小汽车临时停车收费按宁价房[2005]58号文件规定收取,收费标准为每辆每次5元。
三、电梯、水泵、公共照明等公共水电费应单独列帐,按实际发生费用和使用情况由使用人合理分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