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工商业水电气价格实行并轨有关问题的通知
(二○○五年十二月十九日 宁价工[2005]389号)
各区、县物价局,南京供电公司,各供水、供气单位:
为积极运用价格杠杆,促进现代服务业发展,根据江苏省物价局《关于工商业水电气价格实行并轨有关问题的通知》(苏价工[2005]347号)要求,决定从2006年1月1日起,对工商业水电气价格实行并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自来水:
取消经营服务业用水价格分类。自来水用水价格分生活用水、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用水、工商服务业用水及特种行业用水四类。现行分类及价格见附表一。
二、管道天然气、管道煤气:
取消管道天然气四类(商业服务等)用气价格分类,取消管道煤气营业、团体分类。管道天然气、管道煤气价格分为生活用气、机关团体及事业单位用气和工商服务业用气三类,现行分类及价格见附表二。有关特种用气价格由市物价局另行审核下达。
三、电:
1、取消商业照明类用电价格,改按其他照明类用电价格执行。待条件成熟时,再逐步与工业用电价格并轨。
2、商业服务业的冷藏、冷冻、中央空调用电等动力用电价格仍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执行。
3、经批准对列入省规划和重点扶持的大型中高级批发交易市场、物流基地、大型配送中心的照明用电,按普通工业用电价格执行,具体名单经省确认后另行下发。
四、各区(县)自来水、燃气价格分类按本文件规定执行。
五、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是省委、省政府作出的一项重要战略决策,各区、县价格主管部门和有关单位要高度重视,认真贯彻执行,确保促进服务业发展的各项价格政策落到实处。
附表一:自来水用户分类及价格表 单位:元/立方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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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类 别│编号│ 分 类 │ 分 类 说 明 │到户价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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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生│1 │居民 │居民生活用水 │ │
│ 活├──┼────────┼─────────────────────┤ │
│ 用│2 │学校 │托儿所、幼儿园、普通中小学、大中专院校、 │ │
│ 水│ │ │职业学校 │2.30│
│ ├──┼────────┼─────────────────────┤ │
│ │3 │社会福利单位 │孤儿院、老年公寓、社会福利院等社会 │ │
│ │ │ │福利机构用水 │ │
├───┼──┼────────┼─────────────────────┼────┤
│二、机│4 │机关团体 │国家机关、政党机关、社会团体用水 │ │
│ 关├──┼────────┼─────────────────────┤ │
│ 团│5 │部队 │部队机关、营房驻地用水 │ │
│ 体├──┼────────┼─────────────────────┤ │
│ 及│6 │科文体卫 │科研、文化艺术、体育、医疗卫生等机构用水 │ │
│ 事├──┼────────┼─────────────────────┤2.40│
│ 业│7 │公共服务 │环境卫生、公共绿化、消防用水 │ │
│ 单位├──┼────────┼─────────────────────┤ │
│ 用水│8 │其他事业单位 │其他事业单位办公用水 │ │
├───┼──┼────────┼─────────────────────┼────┤
│三、工│9 │采掘业 │采掘业用水 │ │
│ 商├──┼────────┼─────────────────────┤ │
│ 服│10│制造业 │食品、纺织、造纸印刷、医药生物、化学塑料 │ │
│ 务│ │ │、机械、冶金设备、电子等用水 │ │
│ 业├──┼────────┼─────────────────────┤ │
│ 用│11│能源 │石油、电力、燃气、水的生产和供应等用水 │ │
│ 水├──┼────────┼─────────────────────┤ │
│ │12│交通运输、仓储 │交通运输、仓储及邮电通信用水 │ │
│ │ │及邮电通信业 │ │ │
│ ├──┼────────┼─────────────────────┤ │
│ │13│批发和零售贸 │批发和零售贸易、餐饮业用水 │ │
│ │ │易、餐饮业 │ │2.60│
│ ├──┼────────┼─────────────────────┤ │
│ │14│金融保险业 │金融保险业用水 │ │
│ ├──┼────────┼─────────────────────┤ │
│ │15│社会服务业 │公共设施服务业、居民服务业、旅馆业、租赁 │ │
│ │ │ │服务业、旅游业、娱乐服务业、物业管理、信 │ │
│ │ │ │息、咨询服务业及其他社会服务业、用水 │ │
│ ├──┼────────┼─────────────────────┤ │
│ │16│其它 │除特种行业用水以外的其它各类生产经营服务 │ │
│ │ │ │业用水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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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特│17│建筑施工 │土木工程建筑、建筑装饰业、房地产开发等用水│ │
│ ├──┼────────┼─────────────────────┤ │
│种行业│18│桑拿洗浴 │桑拿(包括宾馆、饭店桑拿)洗浴用水 │3.50│
│ ├──┼────────┼─────────────────────┤ │
│ │19│其它 │冷饮、饮料、直饮水生产用水,洗车、船舶用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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