拓宽收入渠道,从工资性收入、资产性收入、经营性收入、转移性收入等多方面增加居民收入,扩大社会中等收入阶层。合理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初次分配注重效率。按照生产要素贡献进行分配,保护市场主体积极性;严格实行最低工资制度,扩大劳动在初次分配中的比例。再次分配注重公平,利用财税政策调整利益关系。依法治税,强化税收征管,调节社会成员之间的收益分配;进一步完善财政体制,加大对困难群体和经济薄弱区县的转移支付力度。引导动员社会力量,建立社会救助、民间捐赠、慈善事业和志愿服务等多形式的第三次分配机制,弘扬扶贫济困、团结互助的良好社会风尚。建立公平机制,加大惩处力度,打击非法所得,保护合法收益。
7、建立健全社会保障体系,确保人民群众生活无忧
进一步完善城镇养老、医疗、失业、工伤、生育保险体系,扩大覆盖面,提高保障标准。强化征缴,扩大财政相应支出,进一步充实社会保险基金。完善被征地农民保障办法,建立完善与城镇相衔接的农村养老保险制度和新型合作医疗制度。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完善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实施困难群体帮扶救助制度,建立以最低生活保障和“五保”供养制度为基础,以医疗、教育、住房、司法等专项救助为辅助,以政府救济为主导,以社会互助为补充的社会救助体系,保障困难群众的基本生活。
三、推进民主法治建设,营造和谐的政治环境
民主法治是社会和谐的政治保障。要充分发扬社会主义民主,深入推进依法治市战略,切实转变政府职能,推进决策的科学化民主化法制化,努力维护群众的合法权益,广泛调动各个方面的积极因素,不断增强建设和谐南京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8、发展民主政治,保证人民当家作主
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保障人大及其常委会依法行使
宪法和法律赋予的各项职权;加强地方立法工作,按照构建和谐南京的要求,重点制定一批关系经济社会发展和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地方性法规;加强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突出对“一府两院”工作、基层群众自治和民主管理等方面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贯彻落实《
关于进一步加强中国共产党领导的多党合作和政治协商制度建设的意见》,确保人民政协切实履行政治协商、民主监督、参政议政的职能;支持人民政协充分发挥联系广泛的特点和人才荟萃、智力密集的优势,围绕构建和谐南京建言献策;充分发挥各民主党派、工商联的作用,巩固和发展最广泛的爱国统一战线,团结包括新的社会阶层在内的一切积极力量,为构建和谐南京建立最广泛的群众基础。积极推进镇级政权民主建设,完善村级民主,扩大社区民主,加强企业职代会建设,保证基层群众充分享有选举权、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
9、建设服务型政府,加快转变政府职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