继续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国有资产管理体制,积极探索国有资产监管和经营的有效形式。大力发展非公经济,努力提高民营经济的质量和在地方经济中的比重。继续推进农村经济体制改革,进一步激发郊县发展的内生动力。全面深化投融资体制改革,促进资本充分、有序流动和结构优化。进一步优化投资环境,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争取一批知名度大、科技含量高、带动力强的外资大项目落户南京。鼓励和支持有条件的企业“走出去”,到境外投资,努力形成一批有实力的跨国公司和著名品牌。促进内外资本融合、内外管理合作、内外技术交流、内外市场衔接,提高开放条件下的自主发展能力。
4、统筹城乡发展,努力缩小城乡差距
加大城乡统筹力度,建立市场化、内生型的城乡互利的统筹新机制。坚持多予、少取、放活的方针,把加快“一区两县(六合区、溧水县、高淳县)”发展作为缩小城乡差距和地区差距的着力点。充分发挥城市对农村的辐射和带动作用、工业对农业的支持和反哺作用,促进城乡良性互动,区域共同发展。调整财政支出结构,加大对“三农”的投入,继续推进农村实事工程,加强农村水利、交通、生态环境等基础设施建设,发展农村科技、教育、文化、卫生和体育等社会事业。切实采取有效措施,杜绝农民负担反弹。加快非农产业发展,引导富余劳动力有序转移,拓宽农民增收渠道。全力推进“三个集中”,即工业向园区集中、农民向城镇集中、土地向规模经营集中,引导和促进郊县工业化、农业产业化、农村城市化、农民市民化。
二、坚持富民优先,建立和谐的利益协调机制
富民是社会和谐的核心内容。构建和谐南京,就是要把富民放在优先位置,采取有效措施,加快建立全体市民能够得到更多福利的分配机制和利益格局,使人民生活更加殷实,社会阶层结构更加合理,地区之间缩小差距,努力实现共同富裕。
5、鼓励创业致富,努力实现充分就业
优化创业投资环境,放宽民营经济投资领域和准入条件,实行前置并联审批制、前置审批告知承诺制。完善中小企业信用担保体系,建立风险投资基金,提高小额创业贷款额度。培育创业带头人,鼓励干部离职创业、科技人员带头创业。鼓励和扶持社区、家庭型创业,推广失业人员创业指导制度。全面贯彻落实积极的就业政策,强化就业服务,完善市、区、街道、社区四级联动的就业服务体系。强化失业调控,确保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5%以内。加强经纪人队伍建设和合作经济组织建设。积极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和创业培训。完善城乡统一的劳动力市场,形成市场导向的就业机制。实行就业援助政策,开发公益性岗位,对就业困难群体实施政府购岗援助就业。
6、发挥政策调节作用,不断完善分配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