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健全各项规章制度, 构建节能长效机制。市直公共机构要 结合各自工作特点,以提高能源利用效率为核心,以资源整合和节电、节水、节油、节暖、节约办公用品为重点,制定节约型机关建设规划并认真组织实施。 建立健全办公及业务用房照明、空调、采暖及办公设施设备方面的能耗监管制度和措施。 建立机关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和节约型机关监督检查制度,制定建设节约型机关活动实施方案,形成节能长效机制。 强化各部门自用土地和办公用房的管理,建立专门的房地产管理档案(包括文字和影像资料),做到制度健全、分工明确、责任到人,力争土地使用证和房屋所有权证的办理率达到 100%, 为全面掌握和科学使用土地、房产资源创造条件。
四、 2008年创建活动安排
(一)宣传发动阶段( 2008年 9月)
制定节能宣传教育计划,组织学习《
中华人民共和国节约能源法》、《
公共机构节能条例》和省、市有关节能降耗文件精神,通过在网站开辟专栏、开展培训、举办建设节约型机关征文、印发宣传手册、制作展板等形式多样的活动,强化机关工作人员的节约意识,提高节约的自觉性和主动性。
(二)自查整改阶段( 2008年 10月- 11月)
认真 开展自查自纠,发现和解决问题,同时做好建章立制工作,使建设节约型机关工作收到实效。主要工作包括:
1 .完成办公区和非办公区的水、电分户计量;
2 .完成办公区的空调用电、动力用电、照明用电的分开计量;
3 .完成绿化用水、办公用水的分开计量;
4 .通过更换,使节能灯具比例占总量的 15%以上;
5 .通过更换,使节水龙头、洁具比例占总量的 10%以上;
6 .制定 节约型机关建设活动实施方案;
7 . 制定 节能改造规划,包括既有建筑节能改造计划;
8 . 落实能源管理岗位责任制, 设置能源管理岗位 ;
9 .建立完善 能源消耗统计制度,对能源消耗实现量化管理。
(三)申报验收阶段( 2008年 12月)
完成 2008年工作目标要求的市直公共机构,可以 向市建设节约型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提交申请验收报告,由市建设节约型政府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组织验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