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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奋斗目标,为城市特困独居老人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通知

南京市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关于落实市政府为民办实事奋斗目标,为城市特困独居老人提供社会化服务的通知
(二○○五年十月十四日 宁老龄办[2005]10号)


各城区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财政局、民政局、劳动和社会保障局、老龄工作委员会办公室:
  为适应人口老龄化形势的需要,满足城市独居老人日益增长的居家养老愿望,改善其生存状况,提高他们的生话、生命质量,构建和谐南京。根据市委十一届十一次全体(扩大)会议提出的关于“加强对老龄化社会的研究,提高为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的社会服务水平”和《南京市200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奋斗目标》中确定为民办好十件实事中关于“为城市生活困难的独居老人提供社会服务”这一为民办实事的具体目标要求,结合我市实际情况,现就为城市特困独居老人提供社会化服务工作通知如下: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 “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认真贯的十六大和十六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坚持以人为本,立足为民办实事,积极探索和建立特困独居老人社会化服务体系,提高老年人生活、生命质量,确保 “老有所养”。从而,为社会主义精神文明建设和构建和谐南京作贡献。
  二、基本思路
  以公共财政为支撑,坚持“社会养老居家化、居家养老社会化”的发展方向和“政府主导、市场运作、实体管理、公益性质”的运行模式,将政府购买服务、社会志愿服务、社区互助服务、市场有偿服务有机结合。组织开展“政府资助提供养老服务;社会参与提供呼叫求助;结对帮扶提供社会关爱”等,使城市特困独居老人的社会化服务工作制度化、实体化、经常化。
  三、服务范围和服务对象
  服务范围:玄武、白下、秦淮、建邺、鼓楼、下关6个区。
  服务对象:凡户籍且居住在上述6区的高龄特困独居老人。即:年龄在80周岁以上享受低保及低保边缘的独居老人。
  四、服务项目及内容
  1、政府资助。对上述特困独居老人,由政府出资、各区老龄办具体实施并组织辖区养老服务机构、社会中介组织等,有针对性地培训和安排养老护理、服务人员,根据独居老人及家庭的实际情况和需求,提供定人定时上门服务。服务内容主要是买菜做饭、清洗衣被、打扫居室、陪同就医看病、理发洗浴及聊天交谈、读书报等生活照料和精神慰藉的服务。
  2、社会扶助。动员社会力量,参与老龄事业,特别是鼓励直接从事老年产品开发的单位和企业积极为老服务。首批服务项目拟由市老龄委办公室通过接受金康信息技术服务公司提供 “安康通”援助呼叫系统的捐赠、政府买单提供服务费用的形式,并由该公司负责安装承载,为特困独居老人提供呼叫援助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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