苏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关于严禁借企业年检搭车收费的通知
(苏工商办〔2008〕171号)
省各直属工商行政管理局:
一年一度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工作正在展开。近年来有些单位借年检、验照搭车收取社会团体会费、咨询代理费等,在社会上造成了不良反映,影响了工商部门的良好形象。为杜绝此类现象的发生,特通知如下:
一、各级要从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构建和谐社会,维护工商部门的形象和整体利益出发,牢固树立服务思想,增强依法行政的观念,在国家法律法规和政策规定的范围内行使执法、收费职能,高效能、高质量地做好今年的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工作。
二、全面禁止违反规定的代收代扣和搭车收费行为。任何单位都不得借企业年检和个体工商户验照贴花工作,收取社会团体会费、咨询代理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