规范行政执法行为。加快建立权责明确、行为规范、监督有效、保障有力的行政执法体制。积极推动条件成熟的县(区)开展相对集中行政处罚权工作,加大综合行政执法改革力度,切实解决多头执法、重复处罚、执法效率不高等问题。大力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进一步规范和监督行政执法活动,严格评议考核,落实执法责任,提高执法水平。要规范各种形式的检查,禁止以检查为手段、以罚款为目的行政执法行为。建立行政执法沟通机制,互通行政执法信息,避免重复执法扰民。要严格执行“收支两条线”规定,制止各种形式的乱罚款和乱收费,坚决纠正下达罚没收入和收费指标的错误做法。
推进电子政务建设。各级行政机关要大力抓好门户网站和局域网建设,进一步完善功能,扩大应用范围,提高应用水平。要利用好市政府信息网网络平台资源,各部门的门户网站、办公自动化、数据库服务器等设备均可托管在软硬件环境较好的市政府信息网网络管理中心机房,实现全市信息化建设的统一规划,实现对行政权力运行相关信息的统一管理,逐步推行全程电子化运行。市信息中心要在部门电子政务建设的基础上,加快跨部门、跨地区的应用系统建设的技术支持和网络安全保障,整合资源,力争在2008年底前,建立全市统一的网上政务大厅服务平台,促进资源共享,提高办事效率。同时,要积极与有关部门研究建立及时听取群众意见的网上论坛、实时接受群众投诉的网上投诉中心,加强政府与群众的网上互动。要加快开发建设网上监控和监察系统,对重要的审批事项、行政性收费和公共资源分配等重点业务流程,实行全过程实时监控和效能监察。要加强电子政务安全管理,建立完善网络与信息安全运行管理制度,促进电子政务健康发展。
四、强化措施,加强对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
加强政府层级监督。要建立健全重大事项请示报告制度,凡重要情况、重大事件和重大问题,下级行政机关必须按照规定程序及时向上级行政机关请示报告。加强对规范性文件的备案审查,保证规范性文件合法适当,维护法制统一,从源头上防止违法行为的发生。认真贯彻实施
行政复议法,加强市、县政府行政复议能力建设,坚决纠正行政机关违法或者不当的具体行政行为,充分发挥行政复议解决行政争议、促进依法行政的作用。要加大政务督查力度,健全督查制度,确保政令畅通,不断增强政府执行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