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昌市人民政府印发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实施方案的通知
(洪府发〔2007〕35号)
各县、区人民政府,各开发区(新区)管委会,市政府各部门:
《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实施方案》已经市政府第13次常务会议审议通过,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OO七年九月二十五日
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关于印发<
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的通知》(中发[2005]3号)、《
国务院关于印发全面推进依法行政实施纲要的通知》(国发[2004]10号)以及《江西省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赣发[2005]12号)和《南昌市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意见》(洪发[2005]43号)等文件精神,坚持依法行政、从严治政,建设勤政、高效、廉洁、服务政府,按照《
江西省人民政府关于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的意见》(赣府发[2007]15号)要求,现就进一步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加强行政权力运行监督提出如下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执政为民,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促进政府职能转变,完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加快建设法治政府,不断增强政府公信力、操作力和执行力,为在新的起点上实现南昌崛起新跨越营造良好的政务环境。
二、目标要求
按照突出重点、分步实施、扎实推进、务求实效的要求,优化行政权力配置,规范行政权力运行,大力推行政务公开,加快电子政务建设,完善行政权力运行的监督体系,逐步建立结构合理、配置科学、行为规范、程序严密、运行公开、制约有效的行政权力运行机制,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三、深化改革,规范行政权力运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