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指标
--将残疾职工普遍纳入社会保险,支持、引导自谋职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完善残疾人社会保障措施,依法将贫困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按照“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符合条件残疾人的社会保障水平。
主要措施
1、认真贯彻国务院和省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意见的通知》,以党委、政府为主导,动员社会力量参与,建立扶助贫困残疾人工作的长效机制,落实好各项扶助政策和措施。
2、切实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确保城镇残疾职工参加基本养老、基本医疗和失业、工伤、生育保险。落实和完善城镇贫困残疾人个体工商户参加基本养老保险补贴制度,鼓励并组织个体就业残疾人参加社会保险。
3、认真执行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政策,及时将符合城市低保条件的残疾人家庭纳入城市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体系。对领取失业金到期未实现再就业的符合低保条件的贫困残疾人家庭,按规定提供最低生活保障。把农村贫困残疾人纳入农村贫困群众社会救助范围,优先享受低保,切实保障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的基本生活。
4、加快实施农村“五保”和城镇“三无”对象中残疾人的集中供养。对不适合参加劳动、无法定抚养义务人或法定抚养义务人无扶养能力、无生活来源的重度残疾人要按照规定予以供养、救济。按“分类施保”的原则,适当提高重度残疾、一户多残等贫困残疾人家庭的生活保障水平。
5、贯彻国家制定实施的医疗保障政策,将贫困残疾人纳入医疗保障范围。采取措施帮助城镇贫困残疾职工和农村贫困残疾人加入城镇职工医疗保险和新型农村合作医疗,对城乡特困残疾人家庭要优先实施医疗救助,确保贫困残疾人病有所医。
6、努力解决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问题。城镇贫困残疾人住房困难的,要纳入政府廉租房范围;对住房困难的,并符合购买经济实用房的残疾人,可优先购买。对特别困难的贫困残疾人家庭,应优先实行实物配租。
7、积极开展扶残助学活动。各级政府、教育行政部门以及残联要多渠道筹措资金,继续开展多种形式的扶残助学活动,建立和完善助学制度,优先解决“两免一补”(免杂费、免书本费、补助寄宿生生活费),帮助贫困残疾人家庭子女和家庭经济困难的残疾学生接受义务教育。
8、妥善做好被征地农民中残疾人的户口优先农转非、低保、劳动就业、养老保险、医疗保险、失业救助工作。
(五)扶贫
任务指标
--扶持3万贫困残疾人基本解决温饱;初步解决温饱的扶助其稳定提高经济收入。
--帮助5000名适合参加生产劳动的农村贫困残疾人接受实用技术培训。
--扶持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家庭进行危房改造。
主要措施
1、要将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列入扶贫工作规划,统筹安排,同步实施。要针对残疾人特点采取有效措施,加大政策资金扶持力度。
2、加强农村残疾人扶贫开发工作,市及县(区)残联要采取不同形式建设1~2个具有一定规模的农村残疾人种养殖扶持基地,直接安置和辐射带动农村残疾人参加生产劳动。以基层残疾人服务社为载体,积极发展“基地加农户”和订单农业,组织贫困残疾人依托当地资源优势,从事有市场前景、适合残疾人特点的农产品生产、加工,为他们提供系列化服务,帮助残疾人脱贫。市残联和县区残联分别在本级残疾人就业保障金中设立残疾人专项扶持资金,在项目、政策、资金和措施上给予扶持。
3、加强科技扶贫。鼓励大专院校、科研院所、各类农村合作组织直接参加残疾人扶贫开发项目,提高项目产品的科技含量,增强产品附加值和市场竞争力。各级技术人员要与残疾人农户建立科技承包责任制,及时提供技术指导和咨询服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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