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务指标:
--加强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和康复人才培养,提高康复服务能力。城镇和经济发达县区的农村有康复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康复服务,欠发达县区农村70%以上的残疾人得到服务。
--实施一批重点康复工程,使2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完成白内障复明手术10500例,为各类残疾人供应辅助器具5200件。
--开展残疾预防,减少残疾发生。
主要措施:
1、康复服务体系建设。建立和完善以专业康复机构为骨干、社区为基础、家庭为依托的社会化康复服务体系;积极推进残疾人康复服务专门机构和康复服务专业人才队伍建设;打造1~2个在全省有影响的康复品牌;整合资源,发挥医疗卫生机构、社区服务机构、学校、幼儿园、福利企事业单位残疾人活动场所等现有机构、设施、人员的作用,大力开展社区康复,建立社区康复员队伍,完善社区康复设施,将康复服务纳入社区建设和基层卫生工作,鼓励社会力量兴办残疾人康复机构。
2、视力残疾康复。以“视中”二期项目、“彭年光明行动”为契机,充分利用国际组织和社会资金,组织实施白内障复明手术;通过设立扶贫定点医疗机构等方式,做好贫困白内障患者复明手术;加大低视力恢复工作力度,建立医院眼科、盲校低视力班、定点眼镜店和患者家庭互相配合的低视力康复网络;开展盲人定向行走和生活技能训练服务。
3、聋儿康复。巩固基层聋儿康复机构;加强县(区)各类康复技术指导中心建设,鼓励与支持社会力量参与聋儿康复工作,指导社区、家庭开展训练;实施贫困聋儿康复救助;做好听力言语康复师资职称评聘工作;拓宽听力语言康复服务范围,力争加入全省人工耳蜗植入项目。
4、精神病防治。逐步建立以政府为主导、有关部门协作的精神病防治工作组织管理机制,推行“社会化、综合性、开放式”的精神病预防康复工作模式,在重点抓好南昌县、进贤县、青云谱区、安义县首批试点县区精神病防治工作的基础上,逐步对全市的重症精神病患者进行防治康复,对贫困患者实施医疗救助;加强重点人群心理行为问题干预,遏制精神病患病率、致残率、死亡率上升趋势;大力开展精神病防治社区康复工作,采取工疗、娱疗、日常照料等康复手段,努力提高康复效果。
5、肢体残疾康复训练。加强二级以上综合医院康复医学科室建设,推动基层卫生机构开展肢体残疾康复训练与服务;发挥基层县(区)残疾人康复中心的技术指导作用,组织肢体残疾人在社区和家庭广泛开展康复训练;为有需求的麻风畸残者实施矫治手术,为麻风畸残者配备辅助用具;做好手术矫治、辅具适配、功能训练的有机衔接;帮助贫困肢体残疾儿童接受手术矫治与康复训练。
6、辅助器具供应。进一步完善残疾人用品用具供应网络建设;对贫困残疾人实施普及型假肢、矫形器等辅助器具的救助;加强残疾人辅助器具质量监督管理。
7、智力残疾康复。以幼儿园、特教学校、社区服务机构、工疗养护机构为依托,开展智力残疾康复综合服务;组织举办智力残疾亲友培训班,发挥亲友在智力残疾儿童生活自理、认知能力和语言交流等训练中的作用,对成年智力残疾人进行简单劳动技能、社会适应能力等训练,开展早期干预、切实做好特需人群的补碘宣传教育工作,减少智力残疾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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