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五”时期我市残疾人事业的发展,要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紧紧围绕全面建设小康社会和建设“一个基地、三个中心、四个南昌”、实现南昌快速和谐崛起的宏伟目标,以保障残疾人基本生活和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着力推进康复、教育、就业、维权等工作发展,进一步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生活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
(一)总目标
-- 在稳定解决温饱问题的基础上,残疾人基本生活总体初步达到小康水平。
-- 全面推进残疾人“人人享有康复服务”工作,大力实施重点康复工程,使2万名残疾人得到不同程度的康复。
-- 进一步将残疾人纳入社会保障体系,保障其基本生活。扶持农村贫困残疾人脱贫,实施危房改造工程,改善1000户农村贫困残疾人居住条件。
-- 基本普及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积极开展残疾儿童学前教育,发展残疾人高级中等、高等教育和职业教育,切实保障残疾人接受教育的权利。
-- 有就业需求的残疾人普遍得到职业指导和职业培训,就业规模进一步扩大,就业水平进一步提高。
-- 残疾人文化生活水平进一步提高,体育活动在全市广泛开展。
-- 残疾人事业的法制建设及无障碍环境建设进一步加强,权益保障状况持续改善。
-- 残疾人组织体系向村组、社区延伸,工作体系进一步完善,为残疾人服务的能力进一步增强。
(二)指导原则 -- 坚持以人为本和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科学发展观。将残疾人事业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大局,统筹规划,同步实施,兼顾特点,整体推进,加速发展。
-- 坚持政府主导的工作模式。各级政府要加强对残疾人事业的领导,将残疾人工作纳入公共服务体系,充分发挥残疾人工作委员会的综合协调作用。各有关部门要将残疾人工作纳入职责范围,各司其职,密切协作,形成残疾人事业发展的长效工作机制。各级财政要将残疾人事业发展经费列入预算,加大投入,支持残疾人事业加快发展。
-- 坚持社会化工作方法。大力弘扬人道主义思想,充分开发社会资源,广泛动员社会力量,倡导和鼓励社会各界关心、支持和参与残疾人事业。
-- 按照“求真务实,持续推进”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提高为残疾人综合服务能力和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通过组织实施一批重点工程和助残项目,扎扎实实为残疾人办实事。
--统筹规划,分类指导。既有统一目标、基本要求,又要因地制宜,发挥优势,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有条件的地方要加快发展,起示范带头作用,残疾人事业相对滞后的地区要加大工作力度。坚持从实际出发,重视城乡差异和各类别残疾人的需求差别,加大对农村偏远地区和贫困残疾人的工作力度。
-- 完善维护残疾人权益的法规政策,建立关爱残疾人的长效机制,依法发展残疾人事业。
-- 充分发挥残疾人组织和残疾人的作用。提高残疾人工作者的素质,造就一支恪守“人道、廉洁、服务、奉献”职业道德的工作者队伍。激励广大残疾人“自尊、自信、自强、自立”的精神,积极参与社会生活。
三、“十一五”时期残疾人事业发展的主要任务和措施
(一)康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