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信用办《南京市社会信用体系建设实施意见》的通知

  3、制度建设和宣传教育并重。建立健全信用法规制度,发挥制度对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引导、规范、调整和保障作用,促进信用体系建设健康有序发展。同时,加强诚实守信的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提高全社会的信用意识和信用道德观念,营造诚实守信的良好氛围。
  (三)总体目标和实施步骤
  综合运用行政、经济、法律手段和市场机制,建设“三个平台”(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企业联合征信平台、个人联合征信平台)、建立“四个体系”(信用监管体系、信用服务体系、法规政策保障体系、宣传教育支撑体系)、落实“四大保障”(组织、资金、技术、人才),到2010年,初步建立起与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的社会信用体系的基本框架和运行机制。
  2006-2008年为全面推进和建设阶段。重点任务是:建设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初步实现政府部门信用信息的互联共享和联动监管。开通诚信南京网站。到2008年底,归集信用信息的政府部门覆盖面力争达到80%以上。初步建立企业联合征信平台,推进企业征信和信用产品应用。到2008年底,全市60%以上企业法人信用信息征集入库。初步建立个人联合征信平台。继续深化行业信用体系建设,逐步扩大行业信用体系建设的范围,力争达到50%以上。加强地方性信用法规制度的研究和制订工作,努力培育信用服务市场需求,支持信用服务机构发展。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和培训工作,树立良好的社会信用风尚。
  2009-2010年为巩固和完善提高阶段。重点任务是:进一步深化市公共信用信息平台建设。到2010年底,政府部门信用信息归集覆盖面达到100%。完善企业联合征信平台,到2010年底全市100%企业法人信用信息征集入库。深化个人联合征信平台建设,从重点行业和重点人群入手,推进个人信用征信和产品应用。力争到2010年,50%以上有信用活动能力的个人的信用信息征集入库。进一步健全信用体系建设的相关政策和规章制度。以市场为导向,努力培育和发展信用中介服务机构,逐步实现信用服务的市场化和社会化。进一步加强诚信宣传、教育、培训工作,形成政务诚信、商务诚信和社会诚信的良好氛围。
  二、社会信用体系建设的主要任务
  (一)加强政府诚信建设,建设信用监管体系。
  1、进一步转变政府职能,提高政府公信力。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积极推进依法行政工作,依法界定和规范政府经济调节、市场监管、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职能,深入推行行政执法责任制。建立健全依法、科学和民主的行政决策机制,努力提高公共服务水平,切实加强行政执行力和公信力建设。
  2、全面构建权力阳光运行机制,推进政务公开。进一步加强电子政务建设,规范权力运行流程,切实提高服务效能。政府各部门要结合“权力阳光”建设,在保护国家机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前提下,依法向社会公开在行政管理和公共服务中掌握的企业和个人信用信息。


第 [1] [2] [3] [4] 页 共[5]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