㈢加强与医保的衔接。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引导参保人员利用社区卫生服务。将符合条件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城镇职工和居民医疗保险定点范围。将经医保经办机构审核后的留观转住院、康复病床、特色专科病床、家庭病床所产生的医疗费用纳入住院费用的支付范围;降低参保人员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的自付比例,对比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降低20%、30%;提高补偿比例,对比二、三级医疗机构分别提高20%、30%,减轻社区居民医药费负担。
㈣规范机构建设和管理。制订实用性和操作性强的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绩效考评工作方案,完善社区卫生服务管理制度和技术操作规范,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绩效考核评价体系,健全并严格执行社区卫生服务监督管理制度,规范社区卫生服务行为,强化医疗质量控制和管理。
㈤落实对口支援制度。明确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与预防保健机构职责分工,把适宜社区开展的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全部交给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承担。预防保健机构和二、三级医院都要对口支援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技术支持、业务指导和人员培训,派出技术骨干定期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开展坐诊、巡诊、健康讲座等服务。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服务医疗卫生技术人员不足的,可以适当返聘经验丰富、身体健康、中级以上职称退休专业技术人员。
㈥推进信息化建设。进一步建立健全社区卫生服务信息管理系统,做好社区卫生服务管理人员、卫生技术人员的网络培训,实现社区卫生服务机构信息上传和共享,不断提高管理效率和服务效率。探索实施社区公共卫生服务一卡通,逐步将社区公共卫生服务卡与城镇职工医保、居民医保有效衔接。
㈦加强中医药特色建设。健全社区中医药服务网络,开展中医药适宜技术服务,加强社区中医药服务标准化建设,完善社区中医药服务考核评价指标,提高中医药服务能力和水平,发挥中医药技术在社区预防、保健、医疗、康复等方面的特色和优势。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设中医科,并配备不少于80种中成药和250种中药饮片;100%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和85%以上的社区卫生服务站能应用包括针灸、推拿、拔火罐、敷帖、刮痧、熏洗、穴位注射等在内的至少4种中医药适宜技术。
五、实施步骤
试点工作分为以下三步进行。
㈠制定试点实施方案。2008年6月底前,根据我市实际制定试点实施方案及配套文件,召开动员大会,全面部署工作任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