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市司法局、市法制办、市信访局、市残联关于印发杭州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残疾人维权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
(杭残联组宣(2008)42号)
各区、县(市)市委宣传部,司法局,法制办,信访局,残联:
为进一步缩小残疾人生活状况与杭州社会平均水平的差距,切实改善残疾人平等参与社会的物质条件和社会环境,使全市47.78万残疾人在全国范围内率先实现小康,实现我市残疾人事业跨越式发展,残疾人工作总体水平在全国处于领先位置,部分领域接轨世界中等发达国家水平,依照中国残联关于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的工作标准和市委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杭州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总体方案》(市委办发〔2008〕81号)的要求,结合残疾人维权工作实际,特制订本实施方案,请认真组织实施。
中共杭州市委宣传部
市司法局
市法制办
市信访局
市残联
二〇〇八年五月二十六日
杭州市创建全国残疾人工作示范城市
残疾人维权工作实施方案
一、目标任务
(一)进一步健全和完善我市残疾人保障方面的法规政策,使各项法律、法规、政策和扶残措施得到全面落实。
(二)执法检查力度大,每年不少于一次对《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就业条例》的执法检查,并形成制度。
(三)广泛开展《
中华人民共和国残疾人保障法》等相关法律法规的宣传教育,并将其纳入“五五”普法规划。
(四)各类法律服务机构和各级法律援助机构为残疾人提供优先、优质、优惠的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
(五)努力拓宽残疾人表达民意的渠道,解决好残疾人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坚持属地管理、分级负责,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依法、及时、就地解决残疾人信访问题,维护残疾人合法权益和社会和谐稳定。
二、具体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