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关于印发宁波市国资委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意见的通知
市属企业: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推进“隐患排查治理年”各项工作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的开展,现将《宁波市国资委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意见》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
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二00八年五月二十七日
2008年宁波市国资委安全生产月活动意见
为切实开展好安全生产月活动,唱响“安全发展”主旋律,推进“隐患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各项措施的落实,促进市属企业安全生产稳定发展,现根据中共宁波市委宣传部等六部门《关于开展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的通知》精神,结合市属企业实际,特提出本意见。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七大精神为指导,坚持科学发展观和安全发展的指导原则,认真贯彻“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工作方针,紧紧围绕安全生产“隐患排查治理年”和“百日安全督查专项行动”总体部署,坚持“条块”结合,全力配合行业主管部门以宣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传播安全知识、强化安全意识、提高安全技能、参与安全生产实践为重点,突出隐患治理,突出宣传教育,突出全员培训,突出应急演练,面向企业,服务基层,创新安全生产月活动内容和形式,有针对性地开展系列宣传教育活动,进一步促进企业安全生产主体责任落实,努力把安全生产月活动推向深入。
二、活动主题
治理隐患,防范事故。
三、活动时间
2008年6月1日至30日。6月份第二个星期日(即6月8日)为全市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
四、组织机构
为开展好2008年安全生产月活动,市国资委成立以分管副主任为组长的“安全生产月”活动领导小组,企业改革与发展处为本次活动的职能处室。各企业要根据行业主管部门所作的部署,结合本企业实际,成立相应的活动机构,以加强对安全生产月活动的组织领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