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交通运输节能
优化交通路网、场站建设,调整运输结构。发展铁路运输,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加快节能型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加大甲醇掺烧和甲醇汽车的推广力度,鼓励推广煤层气、天然气等清洁燃料的应用,实施车辆“油改气”工程,调整交通用能结构。加强机场、车站、码头等交通运输基础设施用能管理,提高能源使用效能。积极推广节油新技术,鼓励发展和使用小排量、低油耗、节能环保型交通工具。加速淘汰老旧、高耗能、高排放汽车和老旧铁路机车。
加快实施“油改气”工程。利用煤层气、天然气等资源条件,科学规划、合理布局,进一步加快加气站等基础设施建设,鼓励和扶持各类车辆改装企业规范经营,加快对公交车、城际客车、小汽车进行煤层气、天然气等清洁燃料改装工作,引导用户使用清洁燃料,降低石油消耗,减少环境污染。到2010年,改装各类车辆4万辆以上,节约和替代石油16万吨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牵头,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继续做好醇醚燃料与汽车产业化应用。加大甲醇、煤制醇醚和烯烃等替代能源的掺烧应用比例,加快甲醇公交车、城际客车等车辆的改造,鼓励国内汽车生产企业在我省销售醇醚燃料型汽车。2010年,力争改造公交车、客车5000辆以上(省财政厅、省经委牵头,省交通厅、省建设厅、省质监局配合,省甲醇办配合落实)。
加快节能型交通基础设施建设。优先发展公共交通,开辟公交快速专用通道,增设公交线路,加开上下班高峰期公交车辆运营班次,鼓励骑自行车或以步带车(省建设厅、省交通厅牵头,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加大城市交通管理和处罚力度(省交警总队负责),逐步建立价格专项补贴机制(省物价局、省财政厅牵头)。
加大老旧汽车的淘汰力度。对于达到报废条件的各类老旧车辆,坚决予以淘汰和回收处理(省交警总队牵头,省商务厅、省工商局、省质监局、省环保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对于尾气排放超标或耗油量过大的车辆,要通过经济手段进行限制使用或限期改造,进一步加快高耗能汽车的报废淘汰周期(省环保局牵头,省交警总队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四)商贸流通节能
以综合交通运输体系为依托, 建设物流配送系统信息化平台,优化物流配送能力,减少能源消耗。突出抓好住宿、餐饮、宾馆、商厦、批发零售等商贸流通企业节能管理和技术改造工作。
建设现代物流信息平台。加大网络和信息资源的整合力度,促进电信、互联、广电三网融合,发展公共信息平台。建设集物流集散、运力调配、信息发布、网上洽谈等为一体的现代物流信息服务网络,推动传统服务业向现代节能型信息网络服务业转型。到2010年,物流配送车辆的实载率提高到96%(省发展改革委牵头,省商务厅、省交通厅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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