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快农业节能新技术产业化应用。大力推广农业领域的雨水集流技术、劣质水利用技术、污水农灌技术、灌溉回归水利用技术、井渠结合互补技术、储水灌溉技术等节水灌溉技术。加快发展沼气发电技术、生物制氢技术、麦秸生产中密度纤维板技术与工艺、玉米芯生产糖醛技术、生物质气化集中供气技术、生物质压缩成型燃料技术、畜禽粪便和有机废水厌氧处理技术等(省科技厅牵头,省农业厅、省水利厅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二)建筑及建筑业节能
按照国家及省加强建筑节能的有关政策要求,严格执行新建建筑节能标准,加快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大力推广可再生能源在新建建筑中的应用,进一步强化建筑业用能管理。
严格新建建筑节能管理。太原、大同等11个中心城市新建建筑强制执行节能50%的设计标准,有条件的城市强制执行节能65%的设计标准。鼓励制定节能新产品、新材料的技术标准。进一步加大新型墙材、门窗等节能产品的应用,加快节能型建筑体系推广,从设计、施工、监理、验收等各个环节加强节能管理(省建设厅牵头,省质监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
加快推进既有建筑节能改造。按照50%的节能标准,扎实做好既有建筑的节能改造。2010年前,学校、医院以及大中型宾馆、商厦、餐饮、写字楼等商贸行业的节能建筑面积达到50%以上;完成国家下达我省460万平方米的既有建筑节能改造任务(省建设厅牵头,省教育厅、省商务厅、省旅游局等相关部门配合落实)。省直机关及全额事业单位要完成70万平方米办公建筑节能改造,各市、县要完成30%以上的机关建筑节能改造(各级政府机关事务管理局牵头,发展改革委、财政、建设部门配合落实)。2008年至2010年,既有建筑节能改造力争实现节能量70万吨以上。
实施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设示范工程。在既有建筑中,鼓励实施太阳能热水系统。在新建建筑中,大力推广太阳能、地热能等可再生能源的利用,重点建设一批地源热泵供热制冷、太阳能采暖照明等可再生能源一体化建筑示范工程,力争到2010年完成150万平方米可再生能源建筑,实现节能量40万吨以上(省发展改革委、省财政厅、省建设厅负责落实)。
加快推进新型墙材和节能建材产业化。按照总体规划、合理布局的原则,鼓励利用煤矸石、粉煤灰、电厂脱硫石膏等工业废渣生产节能建材。培育聚氨酯、矿物棉、硫石膏板材等符合国家节能标准的新型建材产业化基地,重点支持建设一批市场带动作用强的节能建材产业化项目。到2010年,各类节能建材市场自给率达到60%以上(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经委、省建设厅、省质监局等部门落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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