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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燕江小区东侧经济适用住房(一期)价格的批复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燕江小区东侧经济适用住房(一期)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核字[2006]08号)


南京市天江房地产开发公司:
  你公司“关于对燕江小区东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期)销售基准价格审核的请示’收悉。经审核,现批复如下:
  一、燕江小区东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期总建筑面积为25309.43㎡。其中住宅面积为21272.8㎡。
  二、燕江小区东侧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一期)基准价格为270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及省物价局、建设厅印发的《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价格可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3%,下浮幅度不限(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有价格承诺的,应按承诺价格执行)。
  三、住宅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公司以基准价格为基础,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
  四、经济适用住房销售,须严格执行明码标价规定,销售价格外不得另行加价收取未经价格主管部门批准的其他任何费用。如价格需作调整,必须重新申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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