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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摄山星城二期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的意见

南京市物价局关于摄山星城二期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的意见
(宁价房核字[2006]20号)


南京仙林房地产开发有限公司:
  你公司“关于摄山星城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销售价格的请示”收悉。经研究,意见如下:
  市物价局、房产管理局《关于200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的意见》(宁价房[2006]108号)明确:2006年度经济适用住房指导价格不再实行区域限价,实行全市总限价,控制在每平方米2500元至2700元以内。绕城公路以内地区的经济适用住房项目价格超过总限价的,经市物价局初审后,报市政府批准。销售价格由南京市物价局按照有关规定,在项目开工之前确定,并向社会公布。
  你公司应当在摄山星城二期经济适用住房项目开工之前,核算住房成本并提出书面定价申请,报送我局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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