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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禁放办《全市2007年春节期间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工作方案》的通知

  12、司法部门要配合宣传部门开展有关法规的宣传。结合普法教育,开展禁放和有限开禁政策和知识的宣传,教育市民自觉遵守禁放和有限开禁的规定。
  13、教育部门负责对全市大中小学学生进行有关法规和安全知识宣传,教育学生不要在禁放区域燃放烟花爆竹,防止发生意外。
  14、民政部门要做好对登记新婚夫妇的宣传工作,教育其自觉遵守禁放规定。
  15、房产部门要做好对物业管理公司的宣传工作,要求物业管理公司积极开展面向本服务区业主的宣传教育,并及时制止违规燃放烟花爆竹的行为。
  16、南京警备区负责驻宁部队和武警部队烟花爆竹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动员现役军人及其家属遵守相关法规规定,不在禁放区域内燃放烟花爆竹。
  17、机关、团体、企事业单位负责人要带头支持烟花爆竹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教育本单位职工自觉遵纪守法。同时要加强值班和检查,切实落实安全保卫工作责任制,确保本单位安全。
  (二)市禁放办各专业组职责分工
  市禁放办下设五个专业组,分别为综合秘书组、宣传教育组、市场保障组、综合执法组和社会保障组。
  1、综合秘书组
  由市公安局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市供销社、市安监局、公安消防局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制定、编撰烟花爆竹禁放及有限开禁相关工作方案、信息动态、通知通报、工作总结等材料;
  (2)负责与各专业组及相关单位联络协调;
  (3)负责群众举报、咨询的处置和回复工作;
  (4)审核各区政府上报的开禁区域,督促各区政府根据属地管理原则落实各项工作措施和责任;
  (5)完成市禁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2、宣传教育组
  由市委宣传部牵头,市政府办公厅、公安局、法制办、司法局、教育局、广电局、文化局、民政局、房产局、市政公用局、供销社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和有限开禁宣传教育工作,组织开展对有限开禁有关规定的宣传,动员市民不要在禁放区燃放烟花爆竹,引导学习正确燃放烟花爆竹的方法;加强对有燃放意愿的市民安全燃放知识的宣传教育;
  (2)负责全市烟花爆竹禁放和有限开禁工作新闻报道的扎口管理,创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3)完成市禁放领导小组及办公室交办的其他任务。
  3、市场保障组
  由市供销社牵头,市安监局、工商局、质监局、交通局、公安交管局为成员单位。主要职责:
  (1)负责对全市烟花爆竹销售活动的布点、储存、运输、销售、配送和代保管等工作扎口管理,确保烟花爆竹经营活动安全有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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