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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南京市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南京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的通知
(宁政办发[2007]10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各有关单位:
  《南京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已经市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二○○七年一月二十三日

  南京市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方案

  农贸市场是反映城市形象的重要窗口,是居民生活水平的重要体现。为加快全市农贸市场的升级改造,实现场内场外环境同步改善、硬件设施和软件管理同步提升,使农贸市场建设管理水平与南京现代化建设进程相适应,为广大市民营造舒适方便、安全配套的消费环境,市政府决定用三年时间对全市农贸市场实施升级改造,特制定本工作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加快发展现代服务业和“两个率先”的要求,按照标准化、规范化、信息化的目标,积极推进农贸市场硬件设施的升级改造,全面提升全市农贸市场的基础设施、购物环境、交易条件和管理水平。
  二、工作目标
  从2007年起,计划用2-3年时间,重点对鼓楼区、玄武区、白下区、秦淮区、建邺区、下关区、雨花台区和栖霞区等江南八区133家农贸市场全部进行升级改造;江宁区、六合区、浦口区、溧水县、高淳县等郊区县可参照本方案,每年选择一个农贸市场进行试点,全面推动本区域内农贸市场的建设改造工作。通过加快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逐步实现全市农贸市场空间布局合理化、设施建设标准化、管理秩序规范化、培育发展有序化的总体目标。
  三、工作计划和进度安排
  (一)工作计划
  1、2007年完成6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任务,占计划的45%;
  2、2008年完成73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任务,占计划的55%;
  3、2009年完成农贸市场升级改造扫尾工作,建立长效管理机制。
  (二)2007年工作安排
  1、2007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工作分四个阶段实施:
  第一阶段(1-3月),签订2007年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目标责任状,下达各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的任务(2007年各区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见附件二)。细化60家农贸市场升级改造任务的具体实施方案,组织动员;选择首批建设单位,组织实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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