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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和谐南京建设的意见

  21、更加重视基层基础工作夯实和谐之基。坚持党的组织全覆盖和工作全覆盖并举,深入推进强基工程,切实做好农村、企业、机关和其它基层单位的党建工作。加强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把对农村党员干部的先进性要求落实到带头创业致富、带领农民致富的实践中。强化国企党组织的政治核心作用,更好地带领职工群众不断深化改革,增强自主创新能力,提高国有资产运营质量和效益。适应城市管理重心下移新要求,创新工作载体,促进社区党建和社区建设有效对接、互为融合。深化街道党员服务中心和社区党员服务站建设,完善服务平台。加快社区党组织设置调整,变“一居一支”为50名以上党员社区有党委(总支)、楼栋有支部、楼道有党小组。加强机关党组织建设,深入推进“先锋工程”,增强服务意识,提高服务效能,牢固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良好形象。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研究和把握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特点和规律,倾听群众呼声,关心群众疾苦,满腔热情为群众办实事,真心实意帮基层解难题,充分发挥战斗堡垒和先锋模范作用。
  22、继续抓好党风廉政建设增强凝聚力。反腐倡廉是维护公平正义促进社会和谐的迫切要求。坚持从严治党,按照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要求,把构建惩防腐败体系作为治本之举,增强从源头上预防腐败的能力。大力推进廉政文化建设,筑牢拒腐防变的思想道德底线。健全权力阳光运行机制,加强对财政性资金、项目招投标、土地出让、产权交易、重大决策和领导干部经济责任等重点部位和重点环节的监督。增强惩治的威慑力,对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以权谋私、损害群众利益等违法违纪案件坚决一查到底。继续深入开展机关作风建设,不断深化群众评议机关活动,创新评议方式,优化考评机制,致力增强服务发展的主动性、积极性和创造性,使作风建设常抓常新。倡导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率先垂范,自觉树立艰苦奋斗、淡泊名利、吃苦耐劳、无私奉献的良好形象,以优良的党风促政风带民风,营造和谐的党群干群关系。
  23、充分调动积极因素形成共建合力。建设和谐南京是一个系统工程,必须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共同参与,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调动一切可以调动的因素,激发一切创造活力和热情,为建设和谐新南京而努力奋斗。要更好地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的桥梁和纽带作用,使他们在联系群众、服务群众、维护群众合法权益等方面取得新成效。深入开展军民共建活动,实现军地资源共享、优势互补。进一步调动各类社会组织、新经济组织和新社会阶层成员参与和谐南京建设的主动性和积极性,鼓励和引导他们投身和谐南京建设。坚持依靠人民群众推动和谐南京建设,着眼于增强公民的社会责任感,倡导和谐教育,培养和谐精神,树立和谐理念,有效开展和谐社区、和谐家庭等精神文明创建活动,营造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和谐社会氛围,形成万众一心共创和谐伟业的生动局面。
  各区县、各部门要按照中央的《决定》以及省、市委《意见》的要求,制定具体实施办法,细化工作举措,明确目标责任,加强监督考核,把构建和谐南京的各项任务落到实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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