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4、完善司法体制机制,强化社会和谐的司法保障。坚持司法公正,以保障公平正义为目标,以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问题为重点,逐步建立健全权责明确、相互配合、相互制约、高效运行的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和完善诉讼、审判管理、检察监督、刑罚执行、教育矫治、司法鉴定、刑事赔偿、司法考试等制度。加强执行案件的统一管理,推进“执行联动威慑机制”,有效解决“执行难”问题。坚持司法民主,全面落实公开审判制度,继续深化检务公开,完善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等制度,充分发挥律师、公证、和解、调解、仲裁在解决纠纷方面的积极作用。坚持司法为民,落实人民法庭直接立案权,推广巡回审判、流动办案,依法扩大简易程序适用范围,全面实行当事人权利义务告知制度。加强司法救助,规范诉讼、律师、仲裁收费,减免困难群众诉讼费。加强人权司法保护,建立健全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权利的工作机制,严格按照法定原则和程序进行诉讼活动。保证司法廉洁,加强队伍建设,严格执行执法责任制和错案追究制,严肃查处徇私枉法、失职渎职等违法违纪行为。
15、完善综合管理体系,建设平安南京。以建设最安全城市为目标,认真落实“平安南京建设意见”,努力完成省委、省政府确定的“9个位居全国前列”、“8个最低水平”、“7个不发生”的创建任务。完善“大调解”机制,实现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的有机结合。建立和保持畅通、有序、务实、高效的信访工作秩序,健全信访工作责任制,严格落实领导干部接待日等制度,建立全市信访信息系统,把群众利益诉求纳入制度化、规范化、法制化轨道。完善“大防控”体系,构建“打防控一体、人技物配套、点线面结合、军警民联防”的治安防范新格局,提升应急处置和治安防控的整体水平。加强协调与配合,充分发挥驻军部队及其后备力量在平安南京建设中的作用。在现有基础上高水平建设社会治安防控体系,构筑城市外围防控网。加快科技创安步伐,重点区域窗口、重点部位、重要机构技防覆盖率达100%,基本完成老小区技防改造任务,科技防范水平保持全国领先。着力整治突出治安问题和治安混乱地区,依法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活动,确保八类案件破案率保持在85%以上。进一步加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深入开展平安街道、平安社区等“十大系列创安”活动,重点抓好南京火车站、新街口商业圈等“十大平安示范窗口”创建。加强社会流动人口管理,积极预防和减少青少年违法犯罪,做好社区矫正、劳动教养、安置帮教工作,确保刑释解教人员5年内重新犯罪率控制在6%以下。健全反恐防暴应急机制,高度重视安全生产和事故预防,强化对食品、药品、餐饮等行业的监管,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五、加强文化建设和社会管理,奠定和谐南京的社会文化基础
16、强化文化引领,形成社会和谐的精神支撑。弘扬以爱国主义为核心的民族精神和以改革创新为核心的时代精神,用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引领社会思潮,形成全市人民奋发向上建设新南京的强大精神力量。树立和践行以“八荣八耻”为主要内容的社会主义荣辱观,广泛深入地开展爱国主义、集体主义和社会主义教育,倡导爱国、敬业、诚信、友善等道德规范,引导广大干部群众知荣辱、树新风、求和谐、促稳定。继续推进市民论坛、市民学堂、市民参观等“市民参与工程”,组织“文明从细微处做起”为主题的文化活动,提高市民的文明程度。加强以网吧、游戏厅、舞厅为重点的文化管理,为未成年人健康成长营造良好环境。坚持正确导向,弘扬主旋律,搞好舆论监督,为改革发展稳定营造良好思想舆论氛围。加强对互联网等的应用和管理,加强信息舆情工作,完善新闻发布制度和重大突发事件新闻报道快速反应机制,积极主动引导社会舆论。加强历史文化名城保护,传承优秀历史文化。大力弘扬实事求是、与时俱进、勇于创新的精神,让“特别能创新”、“特别能创业”的精神成为南京新时期城市精神的主要内涵,用先进文化引领新南京建设。推进“创新、创业、创优”实践,强化和谐创建,把和谐创建活动同创建文明城市、文明行业、文明村镇、文明单位、文明家庭结合起来,增强公民、企业、各种组织的社会责任,以创建促和谐、促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