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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和谐南京建设的意见

  要把建设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作为和谐南京建设的阶段性目标,突出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的主旋律,努力在追求效率中注重公平,在增创特色中提高实力,在创新探索中完善体制,在城市发展中维护生态,实现人与自然、经济与社会、城市与农村、历史传统与现代文明的和谐发展。到2015年左右,使南京进一步具备科学发展的综合实力、开放包容的创新文化、公正健全的法治体系、绿色宜居的生态环境和以人为本的社会管理模式,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的形象和地位得到初步展示。
  和谐南京建设的近期目标是:2007年全市总体上实现全面小康。在此基础上,继续巩固小康成果,到2010年确保以区县为单位实现全面小康,全面达到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六个更加”的要求,建成惠及全市人民的高水平小康社会。实现国民经济快速协调健康发展和社会全面进步,地区生产总值比2005年翻一番;城乡居民生活更加富足,收入分配结构更趋合理,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和农民人均纯收入分别达到2.4万元和1万元以上;资源利用效率明显提高,生态市建设取得重要进展;社会就业比较充分,覆盖城乡居民的社会保障体系基本建立;科技、教育、文化、卫生等各项社会事业繁荣发展,基本公共服务体系更加完备,服务型政府建设取得新进展;人民群众的思想道德素质、科学文化素质和健康素质全面提高,全社会创造活力得到充分激发,创新型城市建设取得实质性进展;社会管理体系更加完善,社会秩序良好,持续成为全国最安全城市之一;社会主义民主法制更加完善,人民群众的权益得到切实尊重和保障;城乡居民生活质量显著改善,人民群众的幸福感和满意度继续提高。
  3、切实把握和谐南京建设的指导原则。建设和谐南京,既是一项长期的历史任务,又是一个重大的现实课题。必须坚定不移地贯彻中央《决定》精神和省委《意见》要求,在实践中认真把握好以下原则:坚持以人为本,把提高人民群众的生活水平和质量放在发展的优先位置,让全市人民共享发展成果;坚持科学发展,在更高起点上推动南京跨越发展,增创南京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的特色优势;坚持改革开放,加快创新型城市建设,建立健全充满活力、富有效率、更加开放的体制机制;坚持加强民主法制建设,加快推进经济、政治、文化和社会领域的法治化进程;坚持正确处理改革发展稳定的关系,统筹兼顾各方利益,着力维护好人民群众的切身利益;坚持在党的领导下全社会合力共建,调动一切积极因素,凝聚一切社会力量,为建设和谐南京创造更加生动、更加协调、更加和谐的良好局面。
  二、坚持全面协调发展,夯实和谐南京的物质基础
  4、统筹区域发展,推动江南江北互动并进。加快推进“跨江发展”,加快建设“五个中心”,提升城市综合实力和区域竞争力,增强中心城市的集聚辐射功能。按照“整体提升江南,加快建设江北”的要求,以城市功能建设和产业提升为突破口,整体优化老城与新城新区的功能分工、人口分布、产业布局、基础设施配套和生态环境建设,加快形成江南提升与江北建设齐头并进、良性互动的发展新格局。严格控制老城开发性建设,提升老城的服务功能、环境质量和文化品质,进一步提升历史文化名城的国际影响力;继续高标准建设河西新城区和仙林、东山新市区,不断完善新区综合功能,把新区建成现代化的标志区。充分发挥南京沿江近海的独特优势,加快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建设,推进沿江开发园区建设和产业集群培育,优化区域产业布局。着力抓好一批跨江通道、沿江高速、绕越高速和江北道路体系建设,构筑沿江成束、跨江成环的交通网络,不断加快跨江发展进程。大力推进江北新市区建设,进一步拉开城市发展框架,建成桥北、珠江、雄州等城市新组团,完善基础设施,提升环境质量,进一步增强综合服务和集聚辐射功能。充分利用江北地区自然资源和产业基础,增强江北地区承接产业转移的能力,积极吸引江南的技术、人才、资金,加快推进江北地区工业化进程;加大对江北地区的财政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先进城区和相关部门实施对口帮扶,形成南北联动的发展态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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