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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和谐南京建设的意见

中共南京市委关于贯彻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加快推进和谐南京建设的意见
(宁委发[2006]58号 2006年12月29日中国共产党南京市第十二届委员会第二次全体会议通过)


  为全面落实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和《中共江苏省委贯彻〈中共中央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扎实推进和谐南京建设,现结合南京实际,提出如下意见。
  一、学习领会六中全会精神,进一步明确和谐南京建设的指导思想和目标要求
  1、深刻认识和谐南京建设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是在我国改革发展关键时期召开的一次具有重大现实意义和深远历史意义的重要会议。全会从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的总体布局和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全局出发,对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作出了全面部署,反映了建设富强民主文明和谐的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内在要求,体现了时代精神和人民愿望。全会通过的《决定》,阐明了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明确了和谐社会建设的指导思想、目标任务、工作原则和重大部署,是指导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纲领性文件。全市各级党组织和广大党员要认真学习和深刻领会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精神,结合和谐南京的建设,切实把全会精神落到实处。
  近年来,南京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积极推进社会主义和谐社会建设。市委于2005年7月制定了关于构建和谐南京的意见,较早提出了建设和谐南京的战略目标和思路,全面推动各项措施的落实,和谐南京建设取得初步成效。富民工程有了突破性进展,城乡居民生活大幅改善,收入增幅列全国同类城市和全省前列;科学发展的新模式和新理念逐步确立,绿色南京战略和资源节约、环境友好工作深入推进,城乡人居环境不断改善;社会事业继续蓬勃发展,创新型城市建设初见成效;政治文明建设深入推进,民主法制建设取得新进展,服务型政府建设逐步深入。但也应当看到,南京正处在发展的关键期和转型期,目前还面临着许多错综复杂的矛盾和亟待解决的问题,主要表现在:城乡二元结构仍然明显,江南江北发展不够均衡;环境承载能力有限,资源节约利用水平不高;文化、教育、卫生等社会事业发展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需求;就业、住房等事关群众切身利益方面还存在不少矛盾,维护社会稳定的任务仍然艰巨。正确应对、切实解决这些矛盾和问题,是当前各级党委和政府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必须以六中全会精神为指针,按照中央和省委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最大限度地增加和谐因素,最大限度地减少不和谐因素,深入扎实地推进和谐南京建设。
  2、进一步明确和谐南京建设的指导思想和主要目标。按照中央《决定》和省委《意见》的要求,紧密结合南京实际,和谐南京建设的指导思想是:坚持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落实科学发展观,按照“民主法治、公平正义、诚信友爱、充满活力、安定有序、人与自然和谐相处”和“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总要求,坚持统筹发展、兼顾利益、重在建设的方针,以解决人民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为重点,协调推进经济、政治、文化、社会建设和生态建设,努力把南京建设成为经济发展更具活力、文化特色更加鲜明、人居环境更为优美、社会更加和谐安定的现代化国际性人文绿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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