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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批转市建委《南京市城市建设“十一五”规划纲要》的通知

  --进一步加快城市生态廊道建设。沿宁马、宁高等16条高等级公路和312国道、迎宾大道等7条入城道路修建干道绿廊和绿楔,结合秦淮河、金川河河道和护城河整治建设城市滨河绿廊。
  --注重新城区、新市区和城乡结合部绿地系统建设。建立和完善河西新城区、仙林、东山、江北三个新市区以及城郊绿地系统,与主城的绿化交相辉映,构成多层次、多功能、复合型、城乡一体的绿化网络系统。
  --加快防护林体系及沿江风景林建设工程。加快沿江、沿河、沿湖防护林体系建设,建设主城沿江水源涵养、生态景观防护林体系以及沿外秦淮河、滁河两岸防护林带;着重建设燕子矶-幕府山-狮子山一线滨江景观带,加快浦口、六合滨江地区绿化建设,逐步改善江北沿江风貌和生态环境。
  3、水环境综合治理。依据《南京市主城水环境治理和保护规划》和《南京市主城水环境治理近期建设规划》,对城市主要河湖水系进行综合整治,充分发挥城市水体防洪、排涝、景观、生态等多方面功能,在主城内建立起比较完善的排水、引水和污水处理体系,大力遏制水环境恶化趋势,基本消除水环境污染,形成“排水畅通、水清岸绿、景观和谐、人水相亲”的城市水环境。
  --加强河道水环境治理。加快内、外秦淮河、金川河、河西水系、南河等七条河道水系环境治理与生态建设,实施污水截流、河道整治、生态护砌、引水补水和流域泵站改造等工程,至2010年,基本做到污水不入河,控制富营养化程度,全市河道总体达到或优于Ⅴ类水体要求,恢复城市内河生态环境,改善整体景观。
  --加强湖泊整治。继续整治玄武湖、月牙湖(护城河)和莫愁湖,做好三个湖泊整体规划设计,实施控制内源污染、外部截污、引水补水及生态恢复等工程,完成湖水清澈、环境整治建设,打造具有高水准的城市中心水域。
  --完善污水处理系统。全面建成和完善江心洲、城北、城东三大城市污水处理系统和污水收集输送系统,建设铁北污水处理系统;完成仙林污水处理厂建设,加快江北、东山新市区污水处理系统和配套污水收集管网建设,确保新市区未经处理污水不排入内河;实施桥林、汤泉、禄口等重点城镇污水处理系统建设;全市形成每日198.5万吨的污水处理规模,城市综合污水处理率达85%;建设市政污泥无害化处置场,形成处置1200吨/日市政污泥的能力。
  --加快城市中水回用系统建设。全面完成城东污水处理系统、仙林污水处理系统中水回用工程,主城内中水回用率达25%。
  --加快城市污水收集管网建设。全面推进主城区排水管网改造工程,完成500公里污水管道建设,重点实施河西北部片区、城东片区、南十里长沟片区、惠民河片区、内金川河片区、内秦淮河片区的排水管网改造工程,确保污水正常收集,充分发挥污水处理设施的使用效益。
  --进一步加大引水补水工程力度。在建设和完善市区河流两岸截污系统的基础上,通过引水补水工程,使市区水体保持一定的流动,增加自净能力,使长江源水与玄武湖、内秦淮河等内河水系形成生态用水的良性循环系统,实现死水变活。
  --整治郊县水环境。完善初期雨水、排水系统、建设雨水渗滤工程;更新改造机电泵站,加强防渗渠道建设;恢复沿河(湖)湿地,营造河(湖)防护林带,拦截氮、磷等营养物质;建立生态农业基地和生态养殖基地。
  4、环境卫生。以生活和建筑垃圾“减量化、资源化、无害化”为目标,加强城市生活垃圾的循环利用,建成高效的固体废物管理、城市保洁系统、收运和处理处置系统。基本实现生活垃圾填埋量零增长,城市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90%,资源化利用率达到40%,垃圾封闭运输率达到90%,生活垃圾分类收集覆盖率达到30%。
  --加快推进固废处理设施建设。加快1-2座城市粪便无害化处理设施和1座大型建筑垃圾处置场建设;继续完善天井洼、水阁、轿子山3座垃圾填埋场建设,建成垃圾焚烧发电厂一座,并规划新建大型卫生填埋场一座,持续提升生活垃圾处理水平,形成回收利用、填埋、焚烧等各种方式合理配置的生活垃圾综合处置系统。
  --完善生活垃圾收运转运体系。建设主城、仙林、河西、板桥等8座大中型中转站,推行生活垃圾收集分类化、压缩化和运输密闭化,控制生活垃圾收运处置环节的环境污染,实现垃圾收运处置全过程的现代化作业;建立、健全郊县及农村生活垃圾收集、中转运输、处置系统,提高垃圾密闭化运输覆盖率和生活垃圾处理水平。
  --合理设置环卫公共设施。至2010年全面完成主城范围内及旧居住区的垃圾箱房改造、更新;积极推广环保型、生态型的公共厕所,至2010年一、二类公厕比例达到60%左右,每年新建、改建公厕90座,城市公厕总数达1850座。
  --实现环卫装备升级换代。使固体废物收运中转车辆、粪便清运和中转车辆、道路清扫车辆等环卫装备的更新换代与环卫装备新技术、新产品的发展和推广进程相衔接,“十一五”期间,计划更新、新增环卫车辆940辆。
  --努力提高城市保洁管理水平。建立和完善城市保洁管理、服务网络及环卫公共服务应急处理体系,提升道路保洁整体水平,主城道路推广机械化清扫冲洗,减少道路二次扬尘,扩大一级道路保洁范围,主城道路机扫率达70%、冲洗率达60%;新市区、新城道路机扫率达50%、冲洗率达40%。
  (七)房地产业与住宅建设
  进一步完善产业结构,构建与现代服务业相协调的现代房地产业发展体系,形成以“主城”、“次中心”和“郊区”三级居住圈为载体的现代居住格局,大力提高住宅产业现代化水平,加快发展节能省地型住宅建设,以改善中低收入居住状况和坚持和谐拆迁为重点,以需求为导向,调整住宅建设结构,构建多元化的住房供应体系,按照和谐社会的要求建立健全住房保障体系。
  --以规划为先导,积极推进新区建设。新区开发量占开发总量稳定在70%以上,集中实施河西、仙林、东山、江北等地区规模居住区的综合开发,逐步提高开发强度和配套力度,不断改善居民居住状况。
  --“三房工程”有序推进,逐步完善低收入家庭的住房供应保障体系。“三房工程”年供应总量不少于100万平方米,加强中低价商品房市场调节功能和经济适用房保障功能,发挥廉租房与货币配租分流功能,基本消除主城中心棚户区,实现“居者有其屋”。探索通过推进租赁型经济适用住房建设、发放住房补贴、购房贴息等新途径解决中低收入家庭住房问题。
  --进一步加强和改善房地产业宏观调控与市场监管。推进以普通住宅为主的房地产业规模化和集约化经营,实现房地产经济增长方式转变;调节土地供应总量与供应结构,实施以普通住宅开发与经营为主的产业导向政策,努力实现房地产市场供需动态均衡、结构基本合理、价格基本稳定的良好局面。
  --完善住房公积金监管体系。强化住房公积金归集管理,不断扩大住房公积金覆盖面,完善公积金贷款办法,加强资金运营和贷款风险管理,建立健全住房公积金监督管理信息系统,实现对住房公积金监管的实时化、网络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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