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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贯彻落实全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的情况报告

  我市结合开展“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专门制定了《南京市集中式饮用水源地专项整治行动方案》,持续加强饮用水源地特别是农村饮用水源地的保护,并针对存在的突出问题进行了积极有效的整治,取得初步成效。目前,我市共有日供水1万吨以上的水厂22家(其中,市级水厂7家、区县级以下水厂7家、企业自备水厂8家),日供水量达到259万吨,占全市总量的80%左右,22家水厂均依法履行了相关审批手续,并划定和标志了相应水源地保护区。源水水质均基本达到Ⅱ级标准,特别是7个市级水厂水源地水质持续保持优良,达标率稳定达到100%。今年7月25日至26日,国家环保总局在南京召开全国饮用水专项执法现场会,总结、推广南京市饮用水源地保护的经验,国家环保总局领导及全国31个省、自治区、直辖市、副省级城市的130余名参会代表现场考察了我市大胜关水源保护区,对我市的做法给予了高度评价和充分肯定。
  三、关于开展化工企业专项整治行动情况
  市政府成立了由蒋宏坤市长任组长,包括19个相关职能部门为成员单位的“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工作领导小组”,并邀请市人大、市政协的同志和有关专家参与指导、监督。下发了《南京市化工生产企业专项整治方案》。根据方案,全市按照“逐个排查,集中整治,入园进区,改造提升”的总体要求,将综合运用经济、法律、行政等手段,通过提高生产经营标准、行业准入门槛和从业资质要求,进一步加大监管执法力度,积极推进化工生产企业结构调整、安全生产和环境污染整治工作。从2006年10月起,对全市化工行业所有生产企业,重点是技术含量低、环境污染重、安全保障差的小型化工生产企业和危险化学品生产企业以及化工生产企业相对集中的区域开始进行全面整治。计划用一年的时间集中淘汰各类违法违规化工生产企业,引导分散的化工生产企业在两年内向化工园区集中。力争通过三年整治,进一步落实安全措施,消除事故隐患,优化产品、产业结构,全面提升化工企业环保、安全水平和技术装备水平,推进化工行业科学、健康、有序发展,有效控制和治理污染,确保全面达到环保标准。
  四、关于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开展情况
  按照国务院七部委的要求,今年我市继续开展了环保专项行动。市政府专门下发《南京市2006年整治违法排污企业保障群众健康环保专项行动工作方案》,成立了分管副市长为组长的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开展了集中式饮用水源地、工业园区环境违法行为、建设项目环境违法行为和群众反映的热点难点问题等四个专题的整治行动。全市通过多部门联动、重点挂牌督办等执法方式,先后出动执法人员19122人次,检查企业7066家次,立案查处各类环境违法案件532起,解决了一批老大难的环境违法问题。特别是在办理溧水县晶桥镇观山化工园环境违法问题的省级挂牌督办案件中,市委书记罗志军、市长蒋宏坤等市领导先后多次作出重要批示,提出整改要求。罗志军书记、陈家宝副书记、陆冰副市长先后赴现场亲自督办整改落实情况,有力地推动了案件的办理。目前,全市确定的市级13件重点挂牌督办案件已全部得到有效解决,切实维护了广大群众的合法环境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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