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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分解落实《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纲要》主要目标和任务的通知

  生态建设重点项目:实施人居森林工程、绿色通道建设工程、生产区生态隔离带建设工程,扩大生态保护区范围,加强城乡环境综合整治。(市环保局、建委、市政公用局等按职责分工牵头)
  科技发展技术攻关重点项目:优先在通信系统、智能交通与轨道交通、先进制造、制造业信息化、创新药物与中药现代化、新材料和新能源、软件系统集成、动植物新品种选育与快繁、农产品生加工和物流、食品安全及农业生态保护、生物、生态资源与节能、城市公共管理应用、人口卫生健康管理、重大疾病临床治理等领域开发新技术和关键技术。(市科技局牵头)
  (三)主要发展任务
  《纲要》提出的主要发展任务,各区县政府、各部门应切实履行职责,充分调动社会各界和广大人民群众的积极性,引导市场主体行为,确保如期完成。
  1、社会主义新农村建设
  统筹城乡发展规划,加强和改善规划对城乡统筹发展的引导和促进作用。(市规划局牵头)
  统筹城乡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郊县基础设施建设的投入力度,构建城乡一体的道路交通、给排水、能源、消防、信息网络,提高农村地区用水、用电、电信、公交、安全保障水平。(市建委、交通局、市政公用局负责)
  统筹城乡产业布局,科学界定城乡产业分工,明确郊县的功能定位与发展的主导方向,组织实施产业布局的有序调整,有效引导新建产业项目的合理布局,形成合理分工的城乡产业布局体系。(市发改委、经委牵头)
  统筹城乡社会保障制度,探索农村与城市社会保障接轨的有效途径,健全城乡教育、医疗等社会救助体系,切实提高农村社会保障综合水平。(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民政局牵头)
  统筹城乡社会事业,全面推进农村教育、文化、科技、卫生、体育等各项事业的发展,切实缓解农村地区社会事业发展滞后的问题。(市教育局、文化局、科技局、卫生局、体育局负责)
  统筹城乡国民收入分配,在市权范围内制定出台向郊县和“三农”倾斜的财政、税收、信贷等政策,加大市级财政对农村的转移支付力度,新增社会事业经费主要用于郊县,郊县基本建设投资占全市比重逐年提高。(市财政局、发改委牵头)
  提高农业产业化、标准化、外向化和生态化水平,构筑融经济、生态、旅游、科技等功能为一体的都市型农业体系和布局框架,到2010年,农业增加值达到100亿元以上,五大特色产业占全市农业总产值的比重达到70%以上。(市委农工办、市农林局、发改委牵头)
  积极引导“放心工程”向农村市场延伸,完善郊县“放心工程”网络体系。用连锁经营新型业态全面重构农村消费品和农业生产资料流通网络,培育一批标准化、规范化管理的农产品批发市场。(市商贸局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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