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口自然增长率控制在3‰以内。(市人口计生委牵头)
环境质量综合指数80分以上。(市环保局牵头)
森林覆盖率达到25%。(市农林局牵头)
绿化覆盖率达到47%。(市园林局牵头)
五年新增就业岗位达到75万个。(市劳动和社会保障局牵头)
人民群众对社会治安的满意率95%。(市公安局牵头)
2、建立约束性指标公报制度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各区县耕地保有量情况。(市国土局、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各区县、相关行业和重点企业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降低情况。(市经委、发改委、统计局负责)
每年定期公布全市、区县和重点企业主要污染物减排情况。(市环保局、发改委、统计局负责)
3、建立约束性指标考核制度
将约束性指标纳入全市经济社会发展综合评价和绩效考核体系,并将耕地保有量、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耗、主要污染物排放总量指标纳入各区县政府、各相关部门领导干部政绩考核体系。(市发改委配合市委有关部门落实)
(二)主要目标和重点项目
《纲要》确定的发展目标和重点项目建设任务是《纲要》落实的重要支撑,各有关部门要抓好组织实施和监督评估工作。
1、“五大中心”建设目标
长江国际航运物流中心。以国际化、枢纽型、综合性为基本模式,力争五年港口集装箱吞吐量翻两番以上,港口吞吐量、空港旅客吞吐量、空港货邮吞吐量翻一番以上。(市发改委牵头)
长三角先进制造业中心:以技术创新化、产业集群化、制造信息化、标准国际化、资源集约化为重要特征,力争工业经济总量实现四年翻番,“十一五”期间累计完成工业投入4000亿元左右,全市高新技术产业销售收入占全市工业销售收入的比例提高到35%以上。(市经委牵头)
全省现代服务业中心:以商务、研发、流通、文化、休闲、房地产为主导功能,力争服务业增加值实现五年翻番,到2010年达到2000亿元以上。(市发改委牵头)
全国重要的科教中心:以创新型城市、教育名城、软件名城、人才集散高地为显著特点,研发经费投入、专利数量、技术交易额、在校大学生数等核心指标力争全国领先。(市科技局、教育局、人事局牵头)
东部城市绿色中心:以生态环境优良、绿色产业发达、绿色科技领先、绿色文化浓厚为区域特色,实现全国首批“生态园林城市”创建目标、全国“绿化模范城市”创建目标、国家“生态市”创建目标。(市环保局、农林局、园林局牵头)
2、“跨江发展”建设目标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