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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印发《南京市“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规划》的通知

  (九)数字人口和计划生育信息系统建设工程
  用5年左右的时间,建成功能完善、安全可靠、标准统一的市、县(区)、镇(街道)、村(居)委会四级网络。建立一个以育龄妇女个案信息、业务工作管理信息为主体的市级人口和计划生育中心数据库。建立健全信息安全体系和信息管理制度。整合与人口发展有关的各类信息,促进信息资源共享。加强与公安、劳动和社会保障、卫生、民政、统计等部门密切合作,实现部门之间互联互通。构建人口和计划生育综合信息平台,搭建计生技术服务信息系统(数字化“世代服务”站、所)、计生监督执法体系信息系统(再生育审批、社会抚养费征收、农村计生奖励、公益金发放)、避孕药具免费发放信息系统、免费服务管理信息系统、协会工作信息系统、人口计生政务信息系统等,实现人口计生服务、管理、决策的信息化。
  (十)人口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队伍建设工程
  以建立人口计生队伍职业化为目标。到2010年,建立教育培训长效机制,健全培养、使用与考核评估相结合的制度,形成以职业教育为基础,以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为主的终身教育体系。2006-2010年,按照国家、省人口计生委的要求,对60%的干部进行职业规划,90%以上的干部能够接受系统内的职业教育、岗位培训和继续教育,特别要加大对干部依法行政的培训力度。
  六、“十一五”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发展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协调配合
  各级党委、政府要坚持人口与发展综合决策,把人口控制作为政府的宏观调控职能,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总体规划,列入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要议事日程。要坚持党政一把手亲自抓、负总责,形成党政统一领导、综合机构组织协调、相关部门各司其责、群众积极参与、全社会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确保认识到位、责任到位、措施到位、投入到位。要进一步明确相关部门的责任,强化综合治理领导责任制、目标管理责任制和“一票否决权”制,加强对人口问题综合治理的协调和督促检查,调动各方力量,共同深化综合改革,合力推进新机制建设。
  (二)加大公共财政投入力度
  对人口与计划生育的投入属于国家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性投入,是落实计划生育基本国策的基础。各级党委、政府要切实加大投入,努力构建以财政投入为主的人口和计划生育公共投入体系,积极推行优先投资于人的全面发展的战略。要把落实年度投入计划,纳入各级党政目标考核,确保对人口和计划生育事业费投入增长幅度高于财政收入增长幅度;确保法律法规规定的计划生育各项奖励优惠政策所需的经费、免费技术服务项目经费、经常性工作经费得到落实。同时,努力探索建立多渠道的筹资体制,鼓励企事业单位、社会团体和民间自愿捐资,建立人口与计划生育公益性基金。
  (三)坚持和完善考评制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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