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京市物价局关于金叶花园一期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的批复
(宁价房核字[2005]01号)
雨花台区人民政府:
你区《关于给予核定金叶花园经济适用房销售价格的请示》(雨政发[2004]237号)收悉。经审核,批复如下:
一、雨花工业集中区经济适用住房(金叶花园)一期项目的住宅商品房面积为53000㎡。
作为金叶花园项目的附属公共配套的幼儿园面积为1700㎡,物业管理用房面积为500㎡,其建设费用分摊进入商品房成本。
二、雨花工业集中区经济适用住房(金叶花园)一期,住宅商品房基准价格为1800元/㎡(按建筑面积计算)。根据国家计委、建设部印发的《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及省物价局、建设厅印发的《江苏省经济适用住房价格管理办法实施细则》,价格可上下浮动,上浮幅度不超过3%,下浮幅度不限(在拆迁过程中,拆迁方有价格承诺的,应按承诺价格执行)。
三、住宅楼层、朝向差价,由你区政府以基准价格为基础,按整幢(单元)增减差价的代数和为零的原则确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