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南京市政府关于表彰我市参加省十六届运动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南京市政府关于表彰我市参加省十六届运动会工作先进单位的决定
(宁政发[2006]243号)


各区县人民政府,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在江苏省第十六届运动会上,我市体育代表团一举夺得了265枚金牌、139枚银牌、147枚铜牌,共551枚奖牌和总分6407分的优异成绩,金牌总数、奖牌总数和总分均列全省各参赛城市首位。南京市体育代表团还被评为体育道德风尚奖代表团,并获贡献奖第一,输送奖第一,有2人3次破省运会纪录。代表团为南京赢得了荣誉,为南京人民争了光。
  为激励先进,市政府决定对在我市参加十六届省运会工作中成绩突出的单位予以表彰。授予市体育局、市教育局、市清凉山体校、市龙江体校、市体育运动学校、市中山东路体校、玄武区体育局、下关区体育局等8家单位十六届省运会参赛工作“先进单位”荣誉称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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