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不断创新科普工作的形式和内容。在城市社区,以创建“全国科普示范城区”和“省市级科普示范街道、社区”为抓手,不断丰富城区科普工作内涵。积极开展社区科普大学建设,夯实社区科普的基础,吸引更多的社区居民学习科普知识。在郊县农村,组织开展送科技下乡活动,继续推进科普示范镇村建设。充分发挥南京青少年科技活动中心等科普场馆在促进青少年素质教育方面的积极作用,经常性地开展形式多样、内容丰富的青少年科普活动,不断提高未成年人的科学素质和创新能力。
四、为科协工作营造良好的环境氛围
11、各级党委要进一步加强和改善对科协工作的领导。党委常委会每年至少要听取一次科协工作汇报,及时研究解决科协工作中的重大问题。要按照干部“四化”方针和德才兼备的要求,配好配强科协的领导班子及工作人员,尤其要精心选配好主持日常工作的负责人。要支持科协依照法律和章程独立自主地开展工作,切实解决科协负责人进入同级人大、政协常委会问题。
12、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关心支持科协工作。要把科协的主要工作和重大活动纳入政府的工作部署和目标考核,明确一位领导联系科协工作,并邀请科协负责人参加或列席有关会议和重大活动。要积极引导和支持科协承担有关社会职能,特别要重视发挥科协及所属团体在科技评价、科技人才评价和科技奖励等方面的积极作用,推动社会管理体制创新。要及时表彰奖励在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促进科技创新中做出突出贡献的基层科协组织和个人,激励更多的科协工作者投身创新型城市建设。
13、提供必要的经费保障和政策支持。要根据省政府《关于鼓励和促进科技创新创业若干政策的通知》和市委、市政府《关于增强自主创新能力、加快建设创新型城市的意见》精神,加大科普经费的投入,科普专项经费逐步达到市级人均1元以上,区级人均1.2元以上,县级人均0.6元以上。要根据科协工作特点,合理安排学术交流、软科学研究和学会管理经费。要大力开辟筹资渠道,吸纳社会资金投资或捐赠科协公益性事业,鼓励境内外组织和个人资助或捐赠科协事业发展。
14、切实加强科协自身建设。各级科协要继续把加强党和政府同科技工作者的联系作为基本职责,把调动科技工作者的积极性、创造性作为工作的出发点和着力点,把竭诚为科技工作者服务作为根本任务,把科技工作者是否满意作为衡量科协工作好坏的重要标准,切实提高服务于创新型城市建设的能力和水平。要积极探索建立适应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符合科技团体发展规律的组织体制、运行机制和活动方式,以学习型、服务型、创新型组织为目标,努力把科协建设成为充满生机活力的人民团体。要积极支持学会改革,加强学会建设,规范学会管理,增强学会活力。要积极发展企业科协,加强非公有制企业科协组织建设。要不断扩大科协工作覆盖面,在大专院校、科研院所、科技园区以及科技工作者比较集中的单位逐步建立科协组织,更好地服务于创新型城市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