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5、优化政策环境。强化政策落实,发挥政策优势,增强政策效应,为推进“五个中心”建设提供根本保障。一是着力完善政策。按照需求牵引、实在管用的原则,认真梳理影响和制约“五个中心”建设的政策“短板”,在分析、比较和研究的基础上,修订和完善更加倾斜的政策。二是主动创新政策。在现行法律法规许可的框架内,结合本区域、本单位、本系统实际,广泛借鉴发达城市构建政策高地的先进经验,沿用我市举办十运会时的创新做法,努力创新包括投融资、人才、科技、土地、环境、财税等方面的政策体系。三是积极向上争取政策。立足当前,着眼长远,有计划地在用地指标、综合发展规划、基础设施建设、资源整合等方面向上争取更多优惠的政策。要加强政策的执行力建设,加快制定相关的法律法规,依法保证政策效力,确保有利于“五个中心”建设各项政策落到实处。
16、深化对外开放。“五个中心”建设是一项系统性、开放型的工程,必须更加有效地利用国际国内两个市场和两种资源,进一步深化对外开放。提高利用外资的质量和水平。正确把握当前国际分工的新趋势和国际产业转移的新特点,加快从招商引资向招商选资、招才引智转变,大力引进科技含量高、产业链长的项目和基地型、龙头型企业,增创开放型经济新优势。吸引跨国公司特别是世界500强企业来宁设立研发机构、地区总部和制造基地,使利用外资与结构调整、产业升级、优化生产力布局紧密结合起来。加快转变对外贸易增长方式。提高加工贸易的产业层次,促进加工贸易转型升级。发挥比较优势,扩大高新技术产品出口,扩大具有自主知识产权、自主品牌的产品和服务出口。借鉴国际经验,建立中小企业开拓国际市场基金,提高其应对国际贸易磨擦的能力。继续实施“走出去”战略。开展资源开发型境外投资,建立境外战略性资源基地,形成稳定、多元、可靠的资源供给渠道。鼓励支持优势企业到发达国家设立研发机构,利用国外技术及信息资源,提高企业技术开发能力。充分利用区域经济一体化发展的重大机遇,扩大与其他省市或地区经济交流与合作,积极促进国内优势产业、技术、人才向我市集聚,持续增强“五个中心”建设的活力。
17、加快人才集聚。人才是城市发展最活跃的要素。要继续大力实施人才强市战略,把握培养、吸引、用好人才三个环节,建立健全人才生长机制,培育“五个中心”建设急需的各类人才。拓宽人才培养渠道。积极引导在宁高等院校和科研院所,围绕推进“五个中心”建设调整学科设置,加强重点学科、重点实验室和工程技术研究中心建设,开展科技实验联合攻关,培养“中心”建设急需的多层次人才。搭建人才创业平台。加快建设大学城、留学生创业园区、企业研发基地、博士后科研工作站、技能人才公共实训基地五大人才载体,搭建人才培养与创业的基础平台。以重大项目引才聚才,结合研发生产基地建设、产业关键技术开发项目,汇聚一批海内外高层次科技人才和复合型人才。加快建立创新创业风险投资机制。鼓励和引导政府、社会机构、大型企业设立多元化的风险投资资金;鼓励其他投资公司、保险公司、证券公司以多种形式开展创新创业风险投资业务;建立多层次风险分担机制,增强创新创业风险投资的风险承担能力。通过为人才创新创业提供“零风险”保障,激发各类人才想创业、谋创业的欲望。营造人才“扎根”环境。进一步健全各类人才的选拔任用制度,为优秀人才的脱颖而出开辟“快车道”,完善人才政策体系,推进公平竞争、优胜劣汰、绩效优先、体现价值的人才竞争机制,使一批熟悉现代企业经营管理、有较强技术创新能力、具备较高素质的产业技术人才集聚南京、扎根南京。
18、注重强势推进。建立健全适应“五个中心”建设需要的工作推进制度,确保“五个中心”建设目标任务有效落实。建立组织领导机构。全市“五个中心”建设,由书记和市长总负责,每个“中心”建设分别成立领导小组,由市委、市政府有关领导负责,主要职责是加强工作指导,研究发展思路,制定政策措施,协调各种问题,推进工作落实。不断加强工作协作。建立健全“大协作”制度,形成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齐心协力的格局。区县、部门、企业、科研院所等区域、部门和单位要形成协作网络,强化协调、协作职能,通过专项协作会议、联席会议等多种方式,加快促进共建、共管、共享,打破长期困扰的资源、行政条块分割等瓶颈问题。强化绩效考核与评价。把各级领导班子、领导干部的政绩,与“五个中心”建设的成效紧密结合起来,纳入年度工作目标绩效考核之中。建立领导干部建设“五个中心”绩效考评体系,做到责任落实到位、过程管理到位、目标考评到位,确保“五个中心”建设的质量和效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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