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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南京市人民政府关于落实环保优先方针加快生态市建设推进科学发展的意见

  8、在公共基础设施建设上,优先建设环境基础设施。进一步完善江心洲、城北、城东污水处理及管网收集系统,加快建设仙林、桥北、江宁科学园、兴武营、“三城九镇”污水处理系统,加快推动郊县城镇垃圾卫生填埋场、城市垃圾焚烧发电厂及综合处理厂建设。确保到“十一五”末,全市生活污水日处理能力达到140万吨以上,城市生活污水处理率达85%以上,郊县城镇生活污水处理率达到30%以上,城镇生活垃圾无害化处理率达到100%。实行环境基础设施建设奖励、补助和政府贴息政策,对城镇、乡镇污水处理厂、垃圾卫生填埋场建成并投入使用的,实行奖励或一次性补贴。市级以上开发区必须在2007年底之前建成集中式污水处理厂,并保证正常运转。
  9、在生产工艺技术改造上,优先采用环保型技术。淘汰落后生产工艺,在对传统工艺实施技术改造时,优先采用环保型技术和高新技术。在进行科学技术研究与攻关时,优先开展环保型技术的研究与开发,对循环经济、清洁生产、生态修复、有机废物治理与利用、恶臭防治等关键技术优先组织攻关。大力推进清洁生产和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认证。积极发展绿色建材、绿色装修、绿色食品,鼓励绿色消费,政府采购优先选择环保型产品。
  10、在发展政绩考核上,优先考核环保指标。切实把环保指标的考核纳入区域发展和领导干部的政绩考核,把环保指标与富民指标一道作为优先考核、重点考核内容,把环保意识和环保政绩作为干部选拔和使用的重要标准之一。在市级、区县级的各类评先创优中,实行环保“一票否决权”。
  四、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全面完“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
  “十一五”期间,必须以《南京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一个五年规划》、《南京市生态市建设规划纲要》为引导,以生态市建设为载体,坚持环保优先方针,确保“十一五”环保目标任务的实现。
  1、以积极的环境建设优化经济发展。坚持新型工业化第一方略不动摇,积极推进以降低消耗、提高效率、保护环境为核心的产业结构调整,着力解决工业结构偏重的问题,优先发展先进制造业和现代服务业,从源头上减少环境污染。大力发展循环经济,以10个省级和40个市级循环经济企业试点为重点,积极推进资源在企业内部、企业之间及产业之间的循环利用,逐步构建循环经济的发展模式。全面开展清洁生产,对污染物排放超过国家、地方标准或污染物控制总量的企业,实施强制清洁生产审核,2008年底前,对污染物排放浓度和总量超标、使用有毒有害原料以及排放有毒有害物质的企业完成强制清洁生产审核;2009年底前,完成对重点企业的清洁生产审核。大力推进ISO14000环境管理体系的认证,到2009年底,规模化企业通过认证的比例达到20%以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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