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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综治委、市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南京市2006―2008年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三、积极预防和有效化解社会矛盾纠纷
  5、努力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社会矛盾纠纷。深刻认识、准确把握改革、发展、稳定的内在联系,积极探索促进利益和谐的新思路、新方法。突出源头预防,切实解决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问题,坚决防止和纠正各种侵害人民群众利益的行为。充分发挥法律对利益关系的调节规范作用,依法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和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努力实现社会公平正义。加强思想政治工作和法制宣传教育,着力提高广大干部群众的法律意识和法制观念,提高公民依据政策和法律解决矛盾纠纷的自觉性。
  6、不断深化矛盾纠纷疏解调处工作。全面推进“大调解”机制规范化建设,建立和完善诉讼调解、治安调解、行政调解、民间调解的衔接机制,重点在街道、社区推广实行分析排查会、群众评议会、矛盾调解会、信访代理制的“三会一制”,并将“大调解”的触角向基层村居、非公企业、专业市场、行业协会和矛盾纠纷突出的特殊领域延伸,不断拓展“大调解”的覆盖面。进一步畅通信访渠道,规范信访秩序,坚持领导信访接待日和领导下访制度,继续抓好集中处理信访突出问题和涉法涉诉上访问题专项工作,有效控制和解决重大矛盾纠纷和信访突出问题,加大处理非正常上访的工作力度,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7、依法妥善处置群体性事件。严格执行《南京市预防和处置重大群体性事件实施办法》,建立和完善群体性事件超前预警机制、苗头排查机制、应急处置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加强对群体性事件的分析研判,进一步完善应急处置机制。在处置群体性事件过程中,坚持严格依法办事、按政策办事、按程序办事,既强调“三个慎用”原则,又严厉打击违法犯罪活动及插手群体性事件的敌对势力和犯罪分子。对重大群体性事件,党政领导必须亲临一线,面对面地做群众工作,切实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防止矛盾激化和事件升级。要善于总结经验教训,研究群体性事件发生、发展的深层次原因,不断提高处置群体性事件的能力和水平。
  四、强势推进现代治安防控体系建设
  8、坚持以科技防范为支撑。充分发挥公安现代化多功能指挥调度系统和管理平台的作用,加快推进数字化警务运行模式,全面完善地面、空中、水上、地铁互为支撑的立体防控网络。进一步严密都市防控圈,智能化治安卡口从现在的18个发展到36个,并逐步达到全面覆盖。所有派出所及省、市、县际卡口、城市主要出入口查报站全部建成视频监控系统,联网运行达100%。加强“技防街(镇)”、“技防社区”、“技防小区”建设,分批实现老居民住宅小区和散居居民住宅区技防设施改造,到2008年全部达到省、市相关标准的要求。严格落实《内保条例》,强化单位内部技防建设,凡属高密、高危、高人流、高财富的单位和地区,技防监控覆盖率必须达到100%。将金盾工程“六大系统”与社区技防“六小系统”有机结合起来,形成全天候、全时空、全覆盖的社会治安防控网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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