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搜网--中国法律信息搜索网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综治委、市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南京市2006―2008年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南京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转发市综治委、市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领导小组《南京市2006-2008年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6]57号)


各区县委和人民政府,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市各直属单位:
  经市委、市政府同意,现将市综治委、市创建“全国最安全城市”领导小组拟定的《南京市2006-2008年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转发给你们,请结合各自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二○○六年十月十一日

南京市2006-2008年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

  为认真贯彻中办、国办转发的《中央政法委员会、中央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关于深入开展平安建设的意见》(中办发[2005]25号)和省委、省政府《关于在全省开展新一轮平安江苏建设的意见》(苏发[2006]21号),继续巩固和扩大创建工作成果,进一步提升创建工作水平,促进南京率先发展、科学发展、和谐发展,现就2006-2008年深入开展平安南京建设工作,提出如下意见。
  一、建设平安南京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
  1、指导思想: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围绕构建和谐南京、实现“两个率先”的工作大局,以建立健全社会治安综合治理长效工作机制为核心,以加强基层基础工作为重点,以严格落实责任制为抓手,全面推进综治创建工作各项措施的落实,确保全市社会安定有序和人民群众安居乐业。
  2、目标任务:通过3年的努力,平安南京建设取得新突破、新发展、新成效,有效形成维护社会和谐稳定和长治久安的长效工作机制,全市所有区县全部达到省里确定的新的“社会治安安全县(市、区)”的阶段性创建标准,始终保持平安南京建设工作在全省和全国同等城市中处于领先位次,全力把我市建设成为“全国最安全城市”,确保2008年步入“全国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先进城市”行列,为南京又快又好地发展创造和谐、稳定、安全的社会环境,实现省委、省政府提出的“平安江苏”建设达到“九个位居全国前列”、“八个最低”、“七个不发生”的目标要求。在平安南京建设中,要着力做到“八个领先”:
  (1)维护社会稳定工作领先。维稳工作机制不断完善,对敌对势力和法轮功等邪教组织的渗透破坏活动发现得早、控制得住、处置得好,城市安全稳定综合指数居于全国领先位次。


第 [1] [2] [3] [4] [5] [6] 页 共[7]页
上面法规内容为部分内容,如果要查看全文请点击此处:查看全文
【发表评论】 【互动社区】
 
相关文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