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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四个文件的通知

中共南京市委办公厅关于深入学习贯彻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四个文件的通知
(宁委办发[2006]61号)


各区县委,市委各部委,市府各委办局党委、党组,市各直属单位党委:
  6月21日,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了《关于加强党员经常性教育的意见》、《关于做好党员联系和服务群众工作的意见》、《关于加强和改进流动党员管理工作的意见》和《关于建立健全地方党委、部门党组(党委)抓基层党建工作责任制的意见》等四个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文件(以下简称四个文件)。这是中央对全党先进性教育活动成功经验的系统总结,是建立健全保持共产党员先进性长效机制的重要举措,对于更好地落实党要管党、从严治党的方针,坚持不懈地加强党的先进性建设,切实解决当前基层党建工作中的突出问题,推进基层党建工作的制度化、规范化,具有很强的针对性和指导性。刚刚闭幕的市第十二次党代会也明确提出,要按照先进性要求全面加强党的建设,特别要完善党建工作运行机制,坚持把思想政治建设放在首位,坚持以机制管理党员,充分激发党员队伍整体活力,在制度建设上、在基层组织建设上保持和发展先进性。按照中央和省委的要求,结合我市第十二次党代会精神的贯彻,现就深入学习贯彻四个文件作如下通知:
  一、深入学习宣传文件精神。各级党组织要在前一阶段先进性教育活动取得成果的基础上,结合学习《江泽民文选》和胡锦涛总书记在庆祝建党85周年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联系市第十二次党代会有关党的先进性建设的要求,认真组织广大党员学好四个文件,深刻领会文件精神实质,增强做好相关工作的主动性和责任感。要切实抓好文件精神的宣传,通过网络、宣传栏、简报等多种途径,将文件精神尽快传达到基层党支部和党员,把广大基层党员的思想统一到中央的要求上来,统一到“全面达小康、建设新南京”的目标上来,努力为实现经济社会又快又好发展提供坚强的组织保证。要安排一定时间对党员领导干部和党务工作者集中开展培训,鼓励和引导他们先学一步、学深一点,尽快熟悉和掌握文件的基本内容和各项新要求,更好地组织推动文件的贯彻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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