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的通知
(冀财办〔2008〕10号)
厅内各处室、单位:
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和省政府要求,经厅领导批准,厅条法处编制了《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现予以印发,请认真落实。
二○○八年三月七日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为了保障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方便、快捷地获取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根据《
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按照省政府要求,编制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需要获得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公开服务的申请人,请阅读《公开指南》。申请人可以在河北省财政厅网站(网址:http://www.hebcz.gov.cn)上查阅《公开指南》,也可以到河北省财政厅领取《公开指南》。
一、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分类
河北省财政厅政府信息分为三类:一是主动公开的信息。即在本机关职责范围内依法应当主动公开的政府信息。二是依申请公开的信息。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可根据需要向河北省财政厅申请获取财政信息。三是不予公开的信息。依照《
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以及其他法律、法规和国家有关规定,涉及国家秘密、商业秘密和个人隐私的政府信息不予公开。
二、河北省财政厅政府公开信息编排体系
(一)河北省财政厅政府公开信息使用文档方式编排、记录和存储各类信息,主要含以下要素。
序号
| 单位
| 类别
| 公开内容
| 公开形式
| 公开时限
| 公开范围
| 公开程序
| 责任部门
| 详细信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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