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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省财政厅、河北省农业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和河北省2008年度畜牧良种繁育项目申报指南的通知

  食用菌补助标准:引进一个新品种3万元;双孢菇及珍稀食用菌反季栽培模式每300平方米补菌种(袋)0.3万元;灭蝇灯、防虫网、黄板每200亩补2万元;菌糠加工饲料每吨补500元;林(粮)菌套作、棉秆(玉米秸)栽培食用菌、双孢菇原料后发酵等新技术示范每万平方米补菌种1万元;新增栽培面积每万平方米补菌种0.5万元。

  以上补助环节,项目申请县(市、区)可根据当地蔬菜(食用菌)产业实际情况选择2-3项编报项目申报书。

  四、扶持额度

  省级预算安排设施农业资金2000万元。实行以县(市、区)为单位申报,每个项目县(市、区)省级支持资金额度50-100万元。

  五、申报程序和方式

  (一)各设区市扩权县(市)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按照《河北省2008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组织初审筛选,管辖10个县(市、区)以上的设区市筛选向省限申报4-5个县(市、区),管辖10个县以下的设区市限申报2-3个县(市、区)。

  (二)申请项目的县(市、区)应根据《河北省2008年度设施农业项目申报指南》要求,填报《2008年设施农业项目申报书》和《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

  (三)《2008年设施农业项目申报书》和《农业财政资金项目申报标准文本》各一式四份(包括电子文档),由农业行政主管部门会同财政部门逐级上报,符合条件的扩权县(市)直接上报省级,同时抄报所在设区市,于5月20日前报送省财政厅一份,省农业厅计财处一份,蔬菜报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一份,食用菌报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一份。

  (四)省农业厅会同省财政厅组织专家评审确定项目县(市)后,由省财政厅负责下拨资金。

  六、联系方式

  省农业厅地址:石家庄市裕华东路88号,邮政编码:050011。

  省农业技术推广总站:0311-86045671,传真0311-86692824,E-mail:jszsck@sina.com。

  省农业环境保护监测站:0311-86213440,E-mail:hbz@heagri.gov.cn。

  河北省2008年度畜牧良种繁育项目申报指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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