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河北省2008年度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指南的通知
各设区市、扩权县(市)财政局、农业产业化办公室、扶贫办:
经省政府批准,现将《河北省2008年度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申报指南》印发给你们。请按照要求,认真做好项目的组织、审核和申报工作。
二○○八年五月二十八日
河北省2008年度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指南
为切实做好2008年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的申报工作,根据省政府确定的农业产业化政策和《关于省级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建设资金整合使用实施办法》,特编制《河北省2008年度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项目指南》。
一、扶持范围与重点
2008年农业产业化企业贷款贴息工作,围绕省政府确定的畜牧、蔬菜及林果三大主导产业和乳品、肉蛋、粮油、蔬菜、果品五大加工业,选择扶持一批带动能力强、市场前景好、发展潜力大、科技含量高的项目。
乳品类重点支持乳制品加工与规模养殖项目;肉蛋类重点扶持肉制品加工与生猪、肉鸡等规模养殖项目及蛋鸡的品牌建设项目;粮油类重点支持多品种加工和精深加工项目;蔬菜类重点支持商品化处理及品牌建设项目;果品类重点支持深加工及冷藏建设项目。优先支持黑龙港流域的奶牛养殖、乳品加工及京津周边地区的蔬菜、肉类加工项目。
二、申报条件
1、企业与农民有着稳定可靠的利益联结机制,所建项目对延伸产业链条和农民增收有直接的拉动作用。
2、2007年1月1日至2007年12月31日期间,省级农业产业化重点龙头企业(冀政函〔2008〕42号)及享受省级重点龙头企业政策的企业,实际完成投资1200万元以上的改、扩建项目或直接完成投资600万元以上的规模种养基地项目;成长型企业(截止到2007年底注册资本在500万元以上的加工或300万元以上的种养企业)实际完成投资800万元以上的改、扩建项目或直接完成投资500万元以上的规模种养基地项目,其中扶贫开发工作重点县(以下简称“扶贫县”)的成长型企业包括扶贫龙头企业,注册资本和实际投资可按上述标准的60%掌握。对企业自筹资金或吸纳社会资金用于项目建设的,可视同银行贷款对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