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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致远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青岛市财政局、青岛市教育局关于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致远中学学生公寓收费标准的通知
(青价费〔2007〕70号 2007年3月30日)


青岛经济技术开发区物价局、财政局、教体局:
  根据市物价局、财政局、教育局《关于加强中小学校学生宿舍收费管理的通知》(青价费[2002]175号)规定,经研究,同意你区致远中学(公办城市普通高中)2号学生公寓楼住宿费收费标准为每生每学期200元(每房间居住6人)。自2007年秋季开学之日起执行。同时,学校必须保证普通学生宿舍不少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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