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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资监管确保农资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青岛市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资监管确保农资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
(青价格〔2007〕79号 2007年4月15日)


各市(区)物价局:
  当前正值小麦后期管理、夺取夏粮丰收的关键时期。为确保农民追肥施肥,加强病虫害防治,根据省物价局《关于加强农资监管确保农资价格稳定的紧急通知》(鲁价发电[2007]10号)规定精神,结合我市情况,现将加强农资价格监管、确保农资价格稳定等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立即深入开展农资价格调查。各市(区)要在前期农资价格监测、监管基础上,深入农资生产企业、销售网点、农户,迅速开展农资价格及相关情况调查。主要是:今年以来当地化肥、农药、农膜、种子、饲料等农资价格及供应情况,可选择三至五户有代表性的农资经销网点和农户开展调查;莱西、平度市各选择一家化肥、农药生产企业,对出厂价格、生产成本等情况进行调查。要密切关注当前防治小麦病虫害的农药价格走势,选择主要品种进行跟踪调查。对农资生产、流通、销售环节中存在的价格问题,摸清情况和影响。各市(区)要在4月17日上午10时前,将调查情况及意见、建议一并报市物价局(价格信息中心)。
  二、对防治小麦病虫害的主要农药品种进行重点监管。各市(区)要加强对当地防治小麦病虫害的主要农药品种价格的监管;对小麦后期管理期间主要农药价格品种,要列出目录,并准确确定4月15日当地市场价格水平,4月17日上午10时前一并上报市物价局。必要时,市物价局将根据规定要求对主要农药品种实行限价管理,确保夏粮丰产丰收。
  三、严格化肥价格政策。对规定的生产环节政府指导价,经销环节进销差率、批零差率或最高限价要严格执行,不得突破。
  四、加强农资价格监测。要密切跟踪农药、化肥等重要农资价格的变动情况。除按照目前规定的监测报告周期及时、准确上报监测情况外,对小麦后期管理期间所需农药、化肥等农资价格,实行周二、周五每周两报(当日上午)。市场价格异常情况要随时报告。青岛市物价局24小时值班电话:0532-85911421,传真电话:053285911398
  五、深入开展农资价格和涉农收费专项检查。对不执行农资价格政策以及哄抬价格、不执行明码标价等价格违法行为及时查处。要充分发挥12358价格举报电话的作用,及时受理和查处农资价格违法案件,对典型违法案件要公开曝光,切实保护农民合法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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