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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印发《湖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的通知


  25、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依法规范市、县区、乡镇行政机关职能,优化政府组织结构,推进政府机构整合。完善行政绩效考核评价体系,推行以行政首长为重点对象的行政问责制度。严格执行行政许可的各项规定,进一步减少和规范行政审批,分步推进部门行政许可“两集中、两到位”,稳步实施行政服务创新计划,着力推进统一受理、联合办理、集中办理等制度及配套措施建设,实行重大项目审批会审制度。落实市政府《关于事业单位分类工作的实施意见》。认真执行市政府《关于推进行业协会规范管理与改革发展的实施意见》和《湖州市社会中介机构管理实施细则》,巩固行政机关与社会团体、行业组织、中介机构脱钩成果,严把市场准入关,依法规范执业服务行为,加强行业组织和中介机构监督管理,开展涉企中介组织专项治理。

  26、深化财政体制改革。制定湖州市本级预算管理暂行办法,完善预算编制、执行、监督三分离机制。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规范基本支出定额标准管理,实行项目支出预算申报限额制和项目库信息化管理,严格实行报批程序和指标控制。认真实施政府收支分类改革,完善财政支出绩效评价体系。全面实行国库集中支付制度。加强财政国库管理信息系统建设,推进“财税库银”横向联网,完善财政国库动态监控运行机制。健全非税收入管理政策和制度,改进非税收入征缴方式,完善以“收支两条线”管理为核心的非税收入征管体系。加强政府性债务计划管理,建立健全风险预警和控制机制。完善转移支付制度,规范专项资金分配使用。加强对行政事业单位国有资产配置、使用、处置、收入情况的监管,规范和完善登记、管理、流转、出租、出让、核销等规定,深入治理“小金库”。规范收入分配秩序,严格执行公务员工资、津贴补贴标准。

  27、深化投资体制改革。认真落实《湖州市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政府投资监管体系。健全政府投资项目决策机制,逐步建立重大项目专家评议和咨询制度,建立健全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逐步推行政府投资项目全程招标制,加快推进政府非经营性投资项目代建制,健全完善企业投资核准制和备案制。全面推进政府投资建设项目廉政监督专项工作,深入实施派驻廉政监察组制度,加强对政府投资重点建设项目的全程跟踪防控。加强和规范对政府投资的审计监督,建立政府投资项目绩效评价制度。严格规范和审查施工变更行为。严格投资概算审核和财务决算制度,加强工程支出管理。落实和强化投资中介服务机构的法律责任,规范投资中介服务行为。

  28、稳步推进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改革完善侦查、检察、审判机关相互配合和制约机制。完善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保外就医的条件和裁定程序。完善执法管理制度,深入推进审判公开、检务公开、警务公开和狱(所)务公开。推进监狱体制改革,健全羁押工作制度。完善司法权力运行监督机制,探索制定加强对司法行为监督的相关办法,加强对司法机关各级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审判权、执行权、检察权、人财物管理使用及其他关键岗位的监督。建立健全人民陪审员、人民监督员制度,严格落实违法司法行为责任追究制度。

  29、深化国有资产监管体制改革。建立健全国有资本投资决策和项目法人约束机制,制定完善国有资产出资人制度和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办法,探索建立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制度,稳步推进企业经营业绩考核,建立国有产权代表报告制度。建立完善国有金融资产、非经营性资产和自然资源资产等监管制度。完善国有企业法人治理结构和激励约束机制,规范党委会、董事会、经理层和监事会议事规则。认真落实《国有企业重大财务事项报告制度》,抓好国有企业内部审计、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任中和离任审计工作,推行国资监管建议书。制定出台加强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管理办法。规范和完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的薪酬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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