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共湖州市委关于印发《湖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的通知
(湖委发(2008)36号)
各县(区)委、市直属各单位党委(党组):
为深入贯彻落实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中发[2008]9号,以下简称《工作规划》)和《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浙委[2008]55号,以下简称《实施办法》),进一步推进我市反腐倡廉建设,现将《湖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细则》(以下简称《工作细则》)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
《工作细则》是中央《工作规划》和省委《实施办法》的进一步深化和具体化,是今后五年深入推进我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的指导性文件。各级党委政府要从政治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贯彻落实的重要意义,切实把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作为一项重要政治任务,列入重要议事日程,加强领导、落实责任、健全机制、强化督查,把各项工作落到实处。各地各部门要结合实际,抓紧研究制定实施方案,于9月底前报市纪委。
各地各部门对贯彻执行《工作细则》的意见和建议,请及时报告市委。
中 共 湖 州 市 委
2008年6月23日
湖州市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2008-2012年工作细则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七大和省、市党代会精神,扎实推进以湖州市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为重点的反腐倡廉建设,根据中央《
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工作规划》和《浙江省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08-2012年实施办法》,结合我市实际,制定本工作细则。
一、总体要求
1、指导思想。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标本兼治、综合治理、惩防并举、注重预防的方针,在坚决惩治腐败的同时,更加注重治本,更加注重预防,更加注重制度建设,努力拓展从源头上预防和治理腐败工作领域,最大限度地遏制腐败现象的发生,为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加快建设现代化生态型滨湖大城市提供有力保证。
2、主要目标。在初步构建湖州特色惩防体系基本框架的基础上,力争经过五年努力,拒腐防变教育长效机制初步建立,反腐倡廉规章制度比较健全,权力运行监控机制基本形成,党风政风明显改进,预防腐败功能切实增强,消极腐败现象得到进一步遏制,人民群众的满意度有新提高,具有湖州特色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基本建立。
3、工作原则
--坚持围绕大局、服务科学发展。围绕市委增强“三力”、奋力崛起战略,全力推进创业富民、创新强市,把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作为惩防体系建设的出发点,做到思路同步谋划、任务同步部署、政策同步制定、措施同步落实,努力实现反腐倡廉与经济社会发展的良性互动。
--坚持以人为本、促进党群和谐。把以人为本的理念贯穿于教育、制度、监督、改革、纠风和惩处各项工作之中,体现在端正党风政风、保障民生民利各项政策措施之中,融入到最大限度地教育、挽救和保护党员干部之中,着力营造党风正、政风清、民风和的良好氛围。